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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尹力)为进一步规范相关执法行为,北京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需要全程音像记录,强制拆除造成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拒绝拆除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9日,北京修改通过了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其中提到了上述复印件。
资料图:违章建筑正在拆除。 许晶晶黄一笑摄影
同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本条例将于今年4月28日起施行。
强制清除违章需要全程音像记录
条例规定,在规划实施和调查的违法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当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开透明执法。 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和违法建设,应当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查制度。
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积极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表明身份,并音像记录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一切过程的完整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包括
监督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必须依法公开,供公众调查监督。 执法机关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并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分类、执法结论等新闻,接受公众监督。
强制违反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根据条例要求,在违法建设过程中,实施扣押或者强制拆除的,执法机关应当通知违法建设当事人清理违法建设内的物品。 拒绝清理的,应当制作物品清单,由违法建设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违法建设当事人不签字,可以由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确认。
要提高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违法价格,条例规定,强制拆除或回填费用、安全鉴定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相关物品的保管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滞纳金。
建设工程引进后,擅自变更聘用用途的,将按照实际聘用用途类型处以应当缴纳的土地开采权地租的两倍罚款。 情节严重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的开采权。
违反当事人可以依法列入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条例,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时,任何个体有妨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或者被隐瞒、转移、出售、扣押、扣押的财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缴纳罚款的,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裁定,依法发布限制费用令,纳入丧失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
违法建设损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定的机构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法向当事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 (完)
标题:快讯:北京修订通过城乡规划条例 强拆违建费用将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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