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63字,读完约2分钟

9岁男孩在运河里学游泳溺水身亡,女性边走边看手机掉到河里死亡,近日上海持续高温,预防溺水成为热门话题。 暑假是青少年意外事故的多发期,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是溺水。 记者日前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除了条件限制外,由于家长监护不足,自然河道溺水事件多次出现在法庭上,河道事务管理中心也多次被告。

快讯:夏季溺水事故频发 河道管理部门屡成被告

9岁的男孩没有陪伴家人,和另一个未成年人约好在运河里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男孩的父母向法院起诉河道事务管理中心,要求赔偿各类费用近4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原告作为监护人疏于监视淹死的,应当承担责任。 被告对本案损害事实的发生没有过错,无民事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法院对两原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

快讯:夏季溺水事故频发 河道管理部门屡成被告

在另一起事件中,苏和同事在晚上的聚餐中,在回家的路上用手机叫了辆出租车,经过没有护栏的堤坝,掉进河里淹死了。 遗属认为,河道管理机构未确保河岸防护设施的维修,因此提出起诉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67万余元。 法院判决河道事务管理中心负两成责任。

快讯:夏季溺水事故频发 河道管理部门屡成被告

上海张大妈家门口有座桥,只有一边有护栏。 一天深夜,张阿姨推着电线杆走在桥上,突然听到天空打雷,吓了一跳,关上了开关。 失控的电线杆,张阿姨拖着没有护栏的桥面掉到桥下,导致左胫腓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10级障碍。 张阿姨向法院起诉镇政府、河道事务管理中心,要求各收费4.8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自负8成,被告镇政府、河道事务管理中心负责2成。

快讯:夏季溺水事故频发 河道管理部门屡成被告

记者表示,近年来,河道内多发生失足落水事故,纠纷不断。 法院受理的开放式自然河道内发生溺水事件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要求遗属以河道管治部门为被告,承担溺水事件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河道管理部门承担河道的日常监管责任,首要范围是河道整治、防洪、河道利用、河道保护。 根据现有规定,在自然河道旁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或防护措施不是河道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这是由于开放的自然河道发生事故后,河道管理部门在事发地未设置警告标志和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要求据此承担侵权责任的索赔,法律没有根据,法院不予支持。

快讯:夏季溺水事故频发 河道管理部门屡成被告

暑假到了,法院警告学生和家长,不要在水库、河塘和其他不安全的水域玩,不要随便和别人一起游泳,不要在没有家长和老师指导的情况下游泳,不要盲目下水救人,确保安全度过暑假

标题:快讯:夏季溺水事故频发 河道管理部门屡成被告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3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