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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胡浩)为了全面了解高等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法律实施机构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各项规定,为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高等教育法执行检查。
记者1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等教育法执行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现行高等教育法于1998年制定,并于2007年编纂。 这次执法检查是高等教育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目的是更全面地检查法律的实施情况。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 搞好高等教育关系到国家的快速发展、民族的未来。 这次执法检查多次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在了解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法律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放在六个方面:即重复党的领导,在党委的指导下;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状况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状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状况推进放管服改革扩大学校自主权状况
执法检查组分为4组,6月至8月对山西、辽宁、黑龙江、新疆等4个省、自治区进行了检查,北京、上海、浙江、安徽、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
10月下旬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检查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标题: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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