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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帮助被告人冤屈的受害者

16年前,15岁的王清忠参与了抢劫案,14岁的邢成明是这次抢劫案的唯一受害者。

16年后,受害者邢成明决定,必须帮助王清忠查明事实。 在抢我的人中,指定没有他(王清忠),我后来也向警察澄清了,怎么判决他的? 年6月20日,邢成明对新京报记者说。

2003年5月,吉林辽源发生未成年人抢劫案,被害人邢成明家属报案。 那时很害怕,所以我随便编了几个。 邢成明告诉新京报记者,参加者除李鹏外,还有老黑(王清忠)、二宝、谷明明。 邢成明解释说,之后控告三人,是因为这几个身体淘气,当时很有名。 邢成明之后不认识三个人。

快讯:未成年抢劫被判三年 16年后受害人帮被告洗冤

年后,警察开始了搜查。 涉案的4人中,1人在逃,2人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因此王清忠成为此案中唯一被判刑的人。

2004年9月9日,王清忠因抢劫罪被判刑4年,其家属上诉后被辽源中院驳回。 年后,辽源中院就此案提起再审,认为原判适用法律不当。 最终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处王清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款500元。

出狱后,王清忠声称自己没有参与抢劫,为此,他和父亲多次向有关部门发出控告信,指控该案在调查中有许多缺陷,但没有做出回应。

直到年5月14日,王清忠才找到当时的受害者邢成明。 邢成明告诉王清忠,抢劫的人没有他,案发时警察拿着王清忠的照片让他辨认时,他否认王清忠有牵连。

那年的案发现场被野草包围,邢成明确定了大致位置。 新京报记者赵凯迪摄影

未成年人抢劫案

邢成明见到王清忠时,距离那起抢劫案已经过去16年了。

王清忠叙述了在监狱的生活和这几年的投诉经历后,邢成明的心里一阵酸楚。 他没有想到当时在恐惧、无知之下的肆意控诉,改变了王清忠的人生。

2003年5月,邢成明14岁,吉林辽源九中初二。 他家住在辽源市北侧的富国(地名),往返于学校,经过家电电影院、粮食所,需要约2、3公里的路程。

那时候邢成明老实,脾气懦弱,经常被欺负。 在这所学校的必经之路上,他被抢劫了四次。 是李鹏最先偷的。 他总是在旧电影院附近堵我,向我要钱。 那时我胆小,怕他打我,就把钱给他了。 抢过好几次,一共十多块钱。 年6月20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邢成明回忆道。

快讯:未成年抢劫被判三年 16年后受害人帮被告洗冤

李鹏,邢成明出生。 当时在辽源九中的一位老师眼里,13岁的李鹏,和校外的人混在一起吵架抢钱。

邢成明记得李鹏抢他钱的时候,有四五个人站在后面。 在这些身体里,他只认识李鹏,不认识其他的。 抢到钱后,他们没有让邢成明上学,而是带他去游戏厅玩。

老老实实的邢成明,几天没去学校,他的班主任觉得很奇怪,就找了房子。 听着,我知道他被抢劫了。

邢成明的叔叔知道了这件事,找到了李鹏的家,但对方没有开门。 邢成明的家人在接受警察询问时证实了这件事。 爷爷一下子报警了。 凯成明说。

不久,辖区东山署(现辽源市公安局东山分局)的警察赶往家中掌握情况。 邢成明向警察讲述了抢劫的情况,指出抢劫的人是李鹏。

几天后,两个警察又来了家。 是李鹏自己吗? 你没必要害怕。 有人说。 邢成明回忆说,当时的警察是这样说的。

时隔多年,邢成明记不住当时与警方谈话的细节。 我只记得他本来就胆小,面对警察就感到恐惧,觉得必须多说身体。

我随便做了一些。 邢成明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告诉警察,参加的人除李鹏外,还有老黑、二宝、谷明明。 年6月20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邢成明解释说,这三个人身体淘气是因为当时很有名。 邢成明不认识这三个人,他甚至不知道老黑和二宝的真实姓名。 因此,警察询问时,他说了两个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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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老黑,就是后来被判刑的王清忠,他当时15岁,辍学,肤色暗沉,所以别人总是称呼他为老黑。 二宝真叫翟闯,比王清忠大一岁。 谷明明13岁。

上述4名未成年人成为了这起抢劫案的嫌疑人。 事件一年后,警方开始了对这一事件的调查。

一年后警察开始调查

司法资料显示,涉案4人中,最先接受警方讯问的是老黑王清忠,时间为2004年6月25日下午。 这个时候,事件过去了一年多。

王清忠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天中午11点半左右,他在富裕国家的网吧门口和朋友聊天。 就在那时,警车来了。 警察询问后知道他是黑先生,把他带走了。

王清忠想起,到了警署,他被带到二楼10平方米以上的小房间,房间空空如也,只有一张桌子,里面站着四个警察。 三五分钟后,他们拿来了纸,和我读了抢劫的过程,问我对不对。 王清忠回答警察说,他既不知道强盗也不知道受害者邢成明,在涉案的四人中,他只知道翟入侵,其他两人不太清楚。 起初,他否认抢劫,但三四个小时后,他解释了抢劫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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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当时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王清忠2003年5、6月在富裕的老电影院小路上,与翟入侵、李鹏、谷明显,抢了一个学生(邢成明) 4次,第一次在树枝上、第二、第三次记下板上的笔记。

司法资料显示,关于一年前抢劫案的细节,邢成明、李鹏、谷明显与王清忠一致。

警方介入调查25天后,2004年7月20日,王清忠被捕,次日东山警署宣布调查结束。

年6月20日,王清忠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称,事发人员让他背口供。 山谷显然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做的口供,是经过诱惑的。 李鹏说他忘记了当时的事件。

对此,年6月24日,当时参与调查此案的警察告诉新京报记者,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

被判刑四年

2004年9月9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但开庭前的细节让王清忠的父王太起觉得警察的侦查阶段有缺陷。 开庭前,他找到了谷明明的父亲谷秀青,打算和他一起去现场。 当他和谷秀青说起这件事时,谷秀青惊讶地说自己根本不知道。

谷先生当时13岁,在警察审问时,应该通知监护人吗? 但马上就要开庭了。 监护人也不知道这件事。 王太起说

奇怪的是,在当天的开庭现场,检方出示了谷明明的笔录,下面出现了监护人谷秀青的签名、指纹。

新京报记者得到的司法资料中,谷明的笔录后面有监护人谷秀青的签名,签名上也盖有指纹。 但是,去年6月20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谷秀青证实警方询问谷明明时,他完全不在。 卧病在床的谷秀青在白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说明与笔录上的签名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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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事,我不能认同王太起。 根据警方的调查情况,翟深度参与了这次事件,是四人中年龄最大的。 但是,当时警察正在调查这件事时,翟入侵已经当兵了。 王太起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向警方讲述了这一情况,但警方没有寻找翟入侵掌握情况。 后来被起诉时,跟在翟的名字后面的是逃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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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疑问未得到答复,审判将按程序进行。

据西安区检察院介绍,王清忠与翟入侵(在逃)、李鹏、谷明等人合作,2003年5月,手持木棒、砖头等凶器,在富裕的粮食所、富裕的老电影院等地分别抢劫案,9名学生抢劫邢明现金17元。

在审判现场,王清忠供述自己不认识上述同案人和被害人,也不参与抢劫,对上述事件一无所知。

他的辩护人表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讯问王清忠和相关证人时,存在引导式、先入式等情况,应被视为无效证据。 另外,辩护人还提出了两点意见:公安机关讯问王清忠时,监护人不在现场。 被告不满18岁,即使有事实也带有儿科色彩。 总的来说,辩护人认为本案不应当判决,应当向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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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院没有采用。 法院认为,被害人和多名被告人口供一致,王清忠否认抢劫的辩解理由,纯粹是狡猾。 因此,不信任。

随后法院判决:王清忠与他人合作,多次以暴力威胁,抢劫公民合法财产,事实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审判中不认罪,态度欠佳,但未依法减轻处罚。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王清忠的父亲认为,对未成年人来说,4年的刑期量刑过重。 王清忠也声称自己没有参与抢劫。 不久,他们以此为理由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4年10月12日,辽源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源中院提出的理由是,王清忠在公安机关有稳定的口供、被害人的陈述以及该案的口供和法庭质量证明,可以相互证明,足以认定该案是王清忠所为。 关于量刑,辽源中院认为,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参与程度等情节,并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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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中院 新京报记者赵凯迪摄影

判处缓期执行

在王清忠被判刑的第二年,邢成明知道了这一情况。 当时,他在辽源市的大学上3+2。 一个星期六上午,他在家附近的厕所里遇见了李鹏。

怎么了? 你家还报警了吗再见面的时候,李鹏主动提起了那一年的事件。

祖父报警的警察,我不知道是什么。

小黑(王清忠)进来找你指定了。 这样说着,李鹏离开了。

邢成明很无聊,他一开始确实控告了王清忠,但2004年8月,警方拿着照片,让他辨认王清忠时,他透露了。

邢成明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天翟闯从部队回来,在警察的陪同下,他和他的母亲来到邢成明家。 警察指着龙舌兰问邢成明,是不是他偷的。 邢成明看到龙舌兰入侵,说眼睛小,不是他。 警察又拿出王清忠的照片,问是不是这个身体。 照片中,王清忠留着长发,邢成明一看,告诉警察,也不是这个。 后来他们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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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邢成明没想到,他认出来后,王清忠还被判刑了。 得知这一点后,邢成明自责。 他认为这件事是他的错,他说了一句话,把王清忠送进了监狱。 他总是认为王清忠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被判刑了,但现在一定很落魄。 他的家也因为这件事,一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想到这个,心里更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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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邢成明所想,此时在少年院服刑的王清忠因绝望而自杀。 他父亲王太起在外面不断地为儿子提出控告和申诉。

王太起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他多次向有关部门邮寄信件和诉状,提出了该案的瑕疵。 要报告到什么程度? 公检法的人认识我,辽源的律师对这个案子也知道,但没人接。

王太起说,他不断呼吁也引起了当地领导人的重视。 2005年底,他接到辽源市公安局董姓警官的电话,通知他与西安区法院领导见面。 见面后,对方说辽源中院刑事法院的领导想见他。

一两天左右,在辽源中院的办公室里,王太起和被邀请的人见面了。 闲聊了几句后,他对我说。 我儿子的事,这两年我也没怎么报道。 然后,(王清忠)第一年回家迎接新年,马上就回来。 王太起的回忆。

他想了想,这两三年到处告状也没什么用,不再报告也很吃力。

随后,2005年12月28日,辽源中院作出复审决定,对该案提出复审。 法院认为,王清忠犯罪时不满16岁,应当减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定罪准确、程序合法,但法律不当,应当变更判决。 最终,辽源中院做出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处王清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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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正月前,王清忠回家了。 值得观察的是,在再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此前被指控的翟的名字被更改为翟明。 据多位回答者称,翟入侵和翟明明显然不是同一个人。

邢成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时不认识翟明。 特基的家人说,为了避免这个事件,特基的入侵与这个问题无关。

邢成明手写的说明资料。 新京报记者赵凯迪摄影

受害者洗刷被告人的冤屈

出狱后,王清忠跟着父亲去北京打工过。

最初的事业是保安,但是工作了20天就辞职了。 一是有案底,二是左耳听力受损,因为领导和他说话时,经常要重复好几次。 后来他应聘了三四件都没通过,回辽源老家了。

出狱后,经常被问到这个事件。 王清忠总是极力向抢劫的人说明他不在,但总是有你为什么抓你的疑问。 他决心为自己脱下罪犯的帽子。

除了写控告书以外,我问了邢成明,但没有找到。 他竟然邢成明也在找他。

邢成明告诉新京报记者,自从得知王清忠被判刑后,他心里一直有疙瘩。 起初,他以为他向警察澄清了,事件与他无关,但后来,我认为事件发展这么迅速归根结底是他的错,我觉得对不起他,我如果不说他,不就没事了吗?

年,富国地区搬家,在北京工作的邢成明回到了老家。 富国有个小销售部,开了十多年。 邢成明特意找到了老板,问了王清忠的地址,时隔多年,打工打工、搬迁、老板不知道王清忠的下落。

邢成明在见到王清忠时,认为必须把这件事的过程全部告诉他。 这些事情,这些话,压在他心里很多年了,很抱歉。 总是有石头,压在心里。 凯成明说。

转机发生在去年5月14日是偶然的机会,王清忠知道邢成明所在的小区,找到他,决定问到底。 扫完一楼后,在某住宅的二楼,敲了邢成明家的门。

邢明明吗?

你是谁

我是小黑,你想起以前抢劫案了吗?

旧案重提,王清忠本来以为邢成明会拒绝,但他没想到邢成明比他更兴奋。 邢成明把埋在心里十多年的话,都讲出来。 为什么要控告王清忠? 之后怎么向警察明确了? 邢成明重复了四五次。

王清忠和邢成明谈了这几年的经验,邢成明听后说了一些冤屈。 知道王清忠继续诉说后,他决定帮助他。 他手写了关于这件事前后过程的证明,最后当时警察去我家的时候我说他不在,为什么要判刑? 文末,邢成明签名,盖章。 邢成明告诉王清忠,无论哪个部门需要作证,他都会出席。

快讯:未成年抢劫被判三年 16年后受害人帮被告洗冤

我明白了,因为他最后是我判刑的。 这件事是我的错,最后我也解开了。 人都有良心,我自己内心的隔阂也需要解开。 凯成明说。

目前王清忠正在准备投诉。 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振红已经代理此案,并于6月底前展开投诉业务。

关于案件调查阶段的关联,记者于6月24日前往辽源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原东山警署)获悉此事,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案件原因,从现在起很久不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时调查此案的两名警察,其中一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关于此案的详细情况,他已经忘记,还记得当时抓获了几个孩子。 关于邢成明说的话,警察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是孩子抢劫的事件,我们必须慎重。 我们也不是说有指标。 当时抓人肯定有证据。

快讯:未成年抢劫被判三年 16年后受害人帮被告洗冤

关于谷明明的父亲谷秀青提到的监护人签名伪装的问题,警察说,可以去调查。 接受采访的2名警察都否定了搜查阶段的不正当行为。

当天下午,记者前往辽源中院采访此事,当时参与此案审判的审判员表示,不记得此事。 随后,记者应法院宣教科的要求,将上述案件的疑点和采访大纲写在纸上,交给了工作人员。 但是,在发出消息时,没有得到答复。

王清忠与律师屈振红签订了代理协议。 新京报记者赵凯迪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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