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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7月3日电,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立即组织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租赁住宅不能实现安全疏散的,依法暂时封闭的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提请改正。
近年来,租房死亡火灾频发,曾发生过一起造成10多人死亡的群死群伤火灾。 年6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西关虎屯出租屋火灾造成15人死亡。 年7月16日,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村民建造自己的房子租用房屋放火,造成22人死亡。 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村民建造自己的房子租赁房屋的火灾中有11人死亡。 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福缘公寓火灾造成19人死亡。 年5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的自营民居发生火灾,5人死亡(均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 。
通知指出,租赁房屋建筑基本消防安全条件不完善、电动自行车违章停车、出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基础消防安全网络整体格式化管理不规范、消防推广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学校特别是大学周边的网吧、游戏室、歌舞厅、酒店、出租屋等场所集中,人流大,商业活动频繁,火灾风险高,事故影响大。 各地要深入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集体死亡人群的火灾事故。
要求立即组织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的实施。 各地要突出风险隐患,要督促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出租屋集中区域、学校及周边区域开展全面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惩,督促纠正。 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租赁房屋未能实现安全疏散,依法暂时封闭的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督促纠正的电动自行车违章停放或者充电在室内的,依法清理。 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入馆者车同室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兹通知加强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住宅和城乡建设(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确定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执行消防安全措施。 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管理机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灭火和紧急避险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巡逻,维护和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符合要求,配备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电器安装和线路铺设符合有关标准规定,鼓励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检测器和简易淋浴,住户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加强夜间消防安全值班, 学校要做好消防安全的自我检查、风险改善和推广培训工作,加强在校学生的外宿管理,把外宿学生纳入要点推广教育范围。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进一步畅通96119等火灾风险通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通报身边的火灾风险。
通知进一步确定了各有关部门在地方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报纸登记管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消防和应急救援准备等方面的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部门报纸互通、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惩戒、挂牌监管 (:彭瑶)
标题:快讯:四部委:安全疏散不达标的超10人出租屋将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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