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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种消防产品不再被强制认证(权威发布)。
消防部门和消防领域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离
北京7月29日电(记者丁怡婷、张獕)近日,中国经营国印刷了《关于深化消防法执行改革的意见》。 在29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表示,《意见》提出了消防法执行改革5个方面12项首要任务。 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制定消防员职业规范,确定消防员及近亲属工作限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消防部门和消防领域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离。
简政放权、便民利企业是此次消防法执行改革遵循的大体之一。 《意见》规定,在公共凝聚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经约定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后,可以投入招聘、营业。 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消防安全判断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开展经营活动,无需得到消防部门的批准。
紧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表示,初步估计,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有10万公共凝聚场所承诺后可以营业。 数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万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不再需要在消防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琼色表示,放宽市场准入后,将对不具备条件的设施进行维修检查、从事消防安全判断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能违反工作的问题进行比较,制定工作条件和服务标准,并相应增加处罚。 加强领域自律,规范工作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自行调节部署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优胜劣汰的机构及其工作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施领域退出、永久禁止。
取消事先审批后,对公共凝聚场所可能发生的违规营业问题进行比较,制定公共凝聚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实施作为公共凝聚场所提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约定的法定依据的事后审计。 在规定时限内,发现对约定的公共凝聚场所执行全盖例行检查的场所的现实情况与承诺复印件不一致的,依法责令改正、处罚并记入信用记录。 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撤销批准,停止录用、营业,处以重罚。
公共凝聚场所应当告知承诺管理目前完全不符合实施条件,应急管理部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表达协商,以证明尽快实施。 约翰说。
此次消防法执行改革将强制产品认证目录中的13种消防产品从目录中调整,改为自主认证,只保存公共场所、住宅采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逃生产品的强制产品认证。 据国家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司司长刘卫军介绍,调出的13种产品,如消防软管、消防车等,基本上是消防部门和专家采用的产品,还很少与客户直接接触,这些产品质量比较稳定。 预计通过改革,减少7万张强制产品认证证书,涉及1万家公司,可以大幅降低消防产品生产公司的制度性交易价格。
对取消强制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督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在生产、流通、行业实施监督管理,采取支持措施,鼓励公司自主认证。 强制保存经认证的消防产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3c认证监督管理,积分调查所未经3c认证擅自发货、销售、进口,伪造、冒用、买卖3c认证证书的行为。 并强调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强对消防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发挥包括社会各方面媒体在内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保障消防产品认证制度的比较有效性和公共说服力。
消防执法改革要多次以问题为导向、源头管理,反映和抓住社会强烈的消防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堵塞制度漏洞,防范风险。 尚勇说,改革也要多次透明、规范有序、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人民的监督。
《人民日报》(年07月30日07版)
标题:快讯:十三类消防产品不再强制认证 涉万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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