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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体必须严格依法执行、依法经营,在开展近视矫正的对外推广中采用康复降低度数、治愈近视、治愈近视星星等表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权益。
据介绍,在目前的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 儿童青少年期可以通过科学用眼、增加野外活动时间、减少长期近距离用眼等方法预防、控制和缓解近视。 家长发现儿童青少年视力异常,应当立即带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并按照医嘱进行科学矫正。
国家卫健委表示,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体必须严格依法执行,依法经营,在开展近视矫正的对外推广中采用康复降低度数、治愈近视、治愈近视星星等表现,将近视儿童青少年 不得违反中医药法的规定挪用中医药的名义,或者借用中医药的理论、技术欺骗客户,谋取不正当利益。 并且,各地要规范本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的采用行为,严禁医疗机构作假、夸大推广,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认真查处。 发现医疗机构采用的眼视光产品、医疗器械存在质量不合格或夸张推广等问题,及时通报或移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加强部门间新闻共享和协调联动,需要专业技术复制相关认定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要扩大对眼镜制造、眼视光产品等领域和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市场混淆、虚假推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要加大近视眼镜片、眼镜架等眼镜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业维修力度,认真查处眼镜片计量、标准化、认证、质量违法行为以及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中医药及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定期曝光检查的相关典型案例。
标题:快讯: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禁用"降低度数""近视治愈&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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