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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4月6日电(记者区小立)浙江省教育厅4日通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评估不得考核学科具体知识点,严禁在招生时以问卷等名义考试家长。

通知指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 民办教育学校除可以组织面试、学习能力考核外,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学科考试和变态考试,结合校外培训机构等组织考试,严禁选拔学生。

快讯:浙江: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问卷等“考家长”

浙江省教育厅建议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时间段,与公立学校同步招生,积极推进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制止招生抢注现象。

记者了解到,浙江杭州已经发布公立民办小学同期招生方案,统一招生报名时间,每名儿童只能在两种小学中选一种报纸。 其中选择民办小学的仅限于一所学校,民办小学不得另行组织招生。

在普通高校招生中,民办学校要求必须首先立足于当地的招生。 跨区域招生,应当纳入出生地招生计划,跨设区的市内县(市、区)招生的,由设区的市教育局负责统一。 涉及跨区市招生的,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协调。 严禁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混合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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