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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微商涉售假药案主犯被判刑12年
罚款2800万元。 法院认为认定假药生产、销售罪成立的代理律师不得将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并提出上诉
指假药的一部分产品。 新京报记者王晬摄
10元的痔疮抗菌液、狐臭散,经微商贴标机重新包装后,通过客服聊天等方式销售,盈利10倍以上,总销售额达到656.25万。 苏州检察院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提起公诉。 这个事件被称为微商谈判销售假药事件。
昨天,这件事又有了新的进展。 新京报记者从被告辩护律师和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获悉,3月29日上午10时,该案在本院一审判决,主犯颜未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800万元。 第二被告人、其兄弟颜丙瑞被认定为从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18万元罚金。 剩下的8人是缓刑。
辩护人认为,主犯与从犯量刑失衡,法院方面希望对主犯起到重罚警告作用,提醒广大顾客不要使用相关假药。
目前,颜未来的律师正在计划上诉。
案件延期两次开庭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颜未来开始通过网络销售痔疮抗菌液、包括狐臭散等产品。 年末,一位市民向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通过微商购买鼻净通鼻液,但录用后无效。 市场监管部门把这条线索交给了警察。
年4月19日,相城警方对无锡微商团队办公场地展开行动,现场管理负责人颜未来、颜丙瑞兄弟查获大量未能赶上销售的网上红色产品。
相城警方表示,面部未来销售的各种产品价格均在10余元至20余元之间,销售时,价格达到数百元至千元,利润达到10倍以上。
年2月15日,相城检察院以颜未来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嫌疑提起公诉。
颜未来的辩护人曾泽东说,此前预定于年4月24日举行的庭审因特殊情况被取消。
年5月2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印发《追加起诉决定书》,将警方查获的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抗菌膏、清咽茶等总价值256.4万元产品作为涉案产品追加。
年7月11日,苏州微商假药案第二次延期开庭,法官给出的理由是公诉人的身体原因。
十名被告被判刑
今年1月22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曾泽东向新京报记者回忆说,法庭就颜未来等人是否违反刑法、产品销售是否为药品展开了讨论,审判从上午9点持续到晚上11点。
3月29日,该案宣判一审。 新京报记者从颜未来辩护人徐昕、代理律师曾泽东处获得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称,颜未来向无药品生产资质单位购买产品,但要求厂家在证明标签上打上痔疮、鼻炎等字样,部分产品购买裸瓶产品,自行品牌销售,在广告、销售过程中,产品具有治疗功能,鼻炎、痔疮等患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长相的未来在于上司,应在本案中发挥最大作用,认定为主犯。 其兄弟、被告人颜丙瑞在本案中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 但是,其作用大于销售员和仓库的员工。
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未来、颜丙瑞等4人生产销售假药,另有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其余的被告人销售假药,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药罪。
最终法院判决颜未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0万元的颜丙瑞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8万元。
剩下的8人量刑较轻,都是缓行。 许昕表示将考虑上诉。
曾泽东认为,主犯和从犯量刑失衡,法院方面希望重罚主犯起到警告作用,提醒广大顾客不要使用相关假药。
■审判焦点
被指控的四种产品不是假药吗?
检察机关
药品以外的假药的销售必须认定为假药
在此案中,检方指控的4种产品是否应该被认定为药品,引起了双方的分歧。
根据相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法院在该案中认为,被告人应将鼻净通中药鼻炎液善春堂牌根治疗痔疮精油善春堂牌泸乐善春堂牌痔疮抗菌液4种产品作为假药销售,这4种产品应认定为假药。
有三个理由。 首先,颜未来无法向不具备药品生产资格的生产者购买上述产品,提供药品合法有效的来历说明。 另一方面,采购时要求生产厂家在包装上标注橡皮擦号,解除根治,观察混淆视听,另一方面要求生产厂家在产品外包装上添加主治医生、适用症、用量等常规产品不使用的用法和用量,使客户产生错误的认识 其次,4种产品的外观和包装,足以让普通顾客认为是药物。 最后,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功能的名义对患者进行比较销售。
另外,追加起诉的3种产品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抗菌膏清咽茶未被认定为假药。 其理由是,这三种产品的外包装、标签复印件无法满足药物所含的功能主治医生、用法用量等所有要素。
苏州市药监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本案的有关情况比较特殊。 过去,假药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真药就有假药,脸未来是自创企业品牌的品牌销售。
律师
将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是药品边界的扩大化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表示,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前,有关假药生产、销售的罪名规定限于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假药生产、销售罪。 目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表现已被删除。 在实际审判中,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相比,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和量刑基于所发生的实际结果。
许昕认为,在本案中,涉案产品均为外用,且对比不阻碍正常身体功能的部位,如狐臭、痔疮,显然未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水平。
但是,我承认脸未来确实有打边球的行为,推广也有问题,但是对于这种行为,只要按照药品管理法进行行政处罚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加以处罚。 另外,将4种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是错误的。
新京报记者观察到,根据《药品管理法》第100条的规定,药品是用于人的疾病预防、治疗、诊断,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规定适应症或功能的主治医生、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许昕认为,法律意义上的药品必须具备国药准字号。 因此,非药品只能冒充药品中的药品,仅限于法律意义上的药品,即取得国药准字号的药品。 不能从4种产品的外包装和证书中将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这是药品边界扩大化的产物。
本版采录/新京报记者李一凡
标题:快讯:苏州“微商涉售假药案”主犯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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