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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应急局官网正式文件。 照片来自湖南省拉格林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共平台
中新网5月26日电据湖南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报道,近日,江西省部分烟花爆竹微信群、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网等单位于去年5月18日在醴陵市烟花爆竹工厂燃放鞭炮,造成3人死亡、2人严重烧伤等死亡
面对上述谣言,拉格林市紧急管理局在此严正声明。
一、上述造谣均为虚假消息。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和明月镇人民政府联合仔细核查了公司工作室现场,传言涉案公司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企业(斋江工区)未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痕迹。 该公司位于醴陵市明月镇天华村土湾集团,法人代表杨子健、胡凡章为该公司股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yh安许可证字〔〕020353(2-2),比较有效期为2021年10月17日,许可范围为鞭炮类:鞭炮类丙级。 该公司因业务量不足,自去年4月以来几乎半停产。 调查显示,该公司近年来未发生大小生产安全事故。
二、造谣者叙述的文案完全凭空捏造、凭空捏造、恶意破坏了拉格朗日和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形象。 目前,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企业(斋江工区)向公安部门举报,将认真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另外,5月24日,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只在网上公开,对比微信的传播,在正式文件(萍萍应急字〔〕75号)中发布了醴陵发生事故死亡的不实消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信息媒体通过正当渠道举报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管执法。 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被谣言利用,积极举报造谣者,不造谣、不造谣、不相信谣言。
标题:快讯:江西萍乡应急局称湖南一烟花厂燃爆致伤亡 回应: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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