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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乃绘
各地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应该成为农业现代化、农民致富的好渠道。 但近来,有人打着新型农业的幌子,通过共享农业、组建合作社等手段,营造引人注目的赚钱环境,承诺以高额回报引导农民投资参与。
在乡村振兴战术、互联网+农业深入实施的背景下,一点点新的农业陷阱利用政策红利抓鱼、欺骗农民。 《经济参考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编造新概念欺骗农民
去年以来,四川等地出现了人人树企业,声称自己共享农业,在农村地区宣传人人树手机app,引导农民参加下载。 那个app有果树、菜园、家畜等产品,各个价格不同,会员可以购买。 按照的推广,购买这些产品,年收益可以达到投资额的3倍。
人人树在成都推广,企业创始人赵正奇说,他们在全国已经布局了几十家分企业,以前传农业,共享经济模式,网络娱乐化有机结合,企业拥有高标准农业、畜牧业产品生产基地,共享经济萨 他说,让农民在网上远程种菜、种果树、饲养牲畜、分红、赚钱,已经建立了其新型农业模式。
四川自贡参加的农民杨建说,只要不断购买,在朋友圈每天发布人人树的广告,收集10人的赞,就可以抽取。 介绍别人成为会员,可以获得提成,享受500万元/年以上的股权分红,分配百万豪车,享受乡村别墅终身聘用权,利润非常高,无论如何你不断投钱,增长人头下线 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其app处于无法兑现的状况,客服说系统升级了,之后app无法下载和运行,企业也失去了联系。
记者调查发现,企业注册地、实际运营地、推广宣传地是相互分离、防止不法分子打击的习惯手段。 工商注册新闻称,人人树在全国各地注册数十家企业,其app属于人人树(北京)新闻科技有限企业,实际运营地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五一大厦的创办人中心。 记者日前找到绵阳涪城区的运营地,这家企业已经去楼空了。 周围其他企业的人都说,所有人都跑了木企业。
这不是一个例子。 最近出现了很多这样的新农业陷阱。 例如蜀桑源投资平台是四川蜀桑源农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内江隆昌市金鹅镇,成立时间为年1月29日。 蜀源对外宣布,企业有6万亩桑葚产业基地,桑果食品、中医药、畜牧养殖等五大产业。 因为赶上了农村振兴战术的实施,结合网络+农业建设了在线平台,让农民有了参与的机会。 农民在线购买865元桑树,经过12天养护,可以以984.37元的价格销售,资金一年翻好几倍。 如果迅速发展其他会员,会有相应的佣金。
目前,蜀桑源已被公安机关调查。 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张荣洪介绍,去年四川公安经侦部门开展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网络传销联合整治,共同设立非法集资案件335起,移送起诉155起,蜀桑源在调查中属于非法集资案件。
合作社的新项目成了坑农的新招牌
这几年发展迅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成为不法分子陷害农民的新招牌。 冷链仓库、物流是农业销售产品中的短板,各地许多补货短板的新项目都有冷链仓库和物流项目。 另一方面,一点人歪着头,去年5月成立的彭州颐好合作社位于成都彭州市,打着振兴乡村的旗号,新建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和股权投资等名义,承诺高额回报,在彭州、德阳等农村向农民集资。
据该合作社称,农民投资1万元,一个月利润将达到525元。 不仅如此,三年后合作社上市,本金将增长1万元至5倍,达到5万元。 此外,会员可以通过进一步快速发展离线来加速利润。 合作社说乡村振兴政策好,能赚钱,利用我们的文化水平不高,带我们去彭州开会洗脑。 一位受骗的农民说,他向这个合作社投资了两万元,然后开始盈利,再也不能兑现了,合作社也关门了。
据记者调查,彭州颐好合作社均称北京颐好合作社彭州市分社,是盛嘉颐好集团北京颐好科技快速发展专业合作社在彭州的分公司。 北京颐红科技快速发展专业合作社注册地在北京海淀区,实际运营地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该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鼓励农民投资参与,其负责人积极响应了合作社关于政府冷链物流快速发展的号召,并表示
记者向彭州市公安局某案件民警发现,彭州颐和园的经营方法涉嫌违法犯罪,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并调查了相关物证。 由于该公司总部在省外,所有资金都转入了总部,他们向成都市公安局的经验支队报告了情况。 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馈消息称,北京颐好科技快速发展专业合作社因涉嫌组织、指导传销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立案侦查,企业法人、主要骨干已被逮捕,相关资产被关闭、冻结。
在采访中,许多农民认为,这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火热,加入合作社比单打独斗更为人们所知,可以进入市场,互利互惠,但有些合作社却围绕着大家的钱,经营不善,或者跑路了 他们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指导农民拭目以待。
农业部办公厅于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农业界非法集资风险调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农业经营〔〕6号),要求各地于4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开展涉农业界非法集资整治,并与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整理相结合。
据了解,社员制、封闭性是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基本,对外不吸收放贷、不支付固定收益是两个基本约束。 现在,有些不法分子以合作社的名义,突破社员制、封闭性的限制,对外吸收资金。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陈建华表示:“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还不健全。 另一方面,社会上一些人涉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名义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 另一方面,有一种模糊的认知,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与非法集资混淆。
混乱性会加大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
据记者调查,目前用新型农业招牌陷害农民主要有几条路:借用乡村振兴政策,以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合作社快速发展等为借口向农民集资。 虽然一些空壳公司没有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但虚构的利润会借助农民接受股票、入股分红的商品的销售、回购、转让等方法,引导农民参与。 也有人利用邮购和秘密链接的形式筹款。也有利用网络+农业的概念,通过电商、手机app等形式欺骗农民的。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处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目的是更有效地惩治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 一段时间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发生,且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混乱性增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形势十分严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缇杰说。
公安部经济犯罪调查局副局长王志广表示,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同打击非法集资案件1万多起,同比上升22%。 涉案金额约3000亿元,同比上涨115%,波及全国各省区市。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高效便捷的现代通信技术和金融工具,快速发展人员,筹集资金,快速发展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更大。
对比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严峻形势,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 王志广说。
为了打击新型农业坑农陷阱,专家指出,农业、公安、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对主张高额收益率、发布集资新闻的新型农业主体加强调查整理,比较有效地处置查处查处线索,及早查处涉案资产。
缨杰警告说,面对所谓的高回报、本金担保、低门槛等诱惑,必须对打着各种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持头脑冷静和理智的评价。 记者陈健
标题:快讯:“新型农业”投资藏陷阱 农民遭遇“花式坑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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