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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现有公立普通高中本科学费标准已经16年没有调整。 由于高等学校的公共支出、人员支出等逐年增加,经费不足,特别是学费标准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南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6月12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公立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调整后,我省本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4400元/生、理工科5000元/生、医学类5500元/生、艺术类8000元/生。 专业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700元/生、理工科4200元/生、医学类4800元/生、艺术类6000元/生。
此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仅限于我省公立普通大学本科和专业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 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按学生所学专业现行学年制收款标准换算的学分收款标准领取。 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完成学业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从年秋季学年开始,我省公立高中新招收的学生将按照新的标准规定执行,此前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 各大学应该每学年收钱,不可以跨年级提前收钱。
并且,对贫困学生,新标准实施后,河南通过奖、贷、助、补、减、补等资助政策,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无后顾之忧,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防止在校学生人均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加。
标题:快讯:河南省公办高校学费调整今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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