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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23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下午在北京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他强调,长江保护法不仅关系到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也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术的全局。 提高政治立场,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产生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增强法律执行和实施的责任感,用法治的力量保卫长江母亲河。
栗战书称,长江保护法是习大大总书记亲自明确的重大立法任务。 长江保护法把习大大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规范,为长江母河永恒的生命力、中华民族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党中央领导,设立立法专业班,一年完成起草,另一年审议三次,两次向社会发表草案全文征求意见,于年12月通过长江保护法。 实施长江保护法,对于实践习大大生态文明思想,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快速发展的道路,更好地发挥长江经济带,践行新的快速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快速发展格局,推进优质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栗战书强调,长江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要全面正确了解该法第一个副本和重要制度,学习推广贯彻工作,确保最佳实施效果。 一是多次生态优先、绿色快速发展的战术定位。 长江保护法首先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在实施中要始终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放在压倒性的位置,依法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长江保护法也是绿色快速发展的促进法,要全面落实法律规定,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快速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是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保护要点工作。 必须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的各项规定,用法律解读制约长江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三是多次秉持系统观念,增强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必须依法建立长江流域的协调机制,统一指导和监督长江保护工作。 四是严格执法监督的问责,切实增强法律刚性和权威度,挑战法律权威,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 五是加快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确保法律制度规范严密、有序、协调统一。 六是加强对法律的推广教育的普及,推进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出席了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主持了会议。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员会、司法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负责同志,湖北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言。
标题:快讯:栗战书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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