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滥用个人新闻?
在进行宽带业务时,个人新闻由网络运营商交给了快递公司
□本报记者汉丹东
□本报实习生刘金波
虽然经历了短宽带,但由于泄露了她的个人新闻,让李丽(假名)烦恼了很长时间。
李丽家住在北京,双11期间,她在一家网络运营商app上订购了宽带产品。 该产品是互联网运营商宣布的推广业务,运营宽带享有爱奇奇的特权,宽带为300米。 享受这项优惠的条件是顾客需要购买ich电视果产品,售价249元。
本来是一次愉快的购物经历,但没想到在做宽带业务的时候,李丽竟然在那家网络运营商以外的员工快递员手里看到了自己的个人新闻。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行业人士表示,网络运营商掌握大量客户新闻,未经客户同意,且未确定告知客户录用方法、目的、范围的,向第三方企业任意提供,符合网络安全法、客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
未经同意就泄露消息
企业的应对要保密
李丽通过这家网络运营商的手机营业厅app提交宽带申请后,其员工给李丽打电话,说可以处理这项业务,并告知其需要购买艾琪电视果产品,该产品由快递业者配送给快递业者,然后支付给快递业者
几天后,快递员送来了爱琪的电视果产品,还带来了办理宽带的合同。
李丽看到这个合同上有她的个人新闻,包括个人身份证照片、地址、电话号码等,都是我在app上办理宽带时提出的新闻清晰地出现在合同上。 另外,为了确认本人的签名,快递员要求我出示身份证原件,用手持机器扫描。
李丽签字后,快递员离开客户联,拿走其余几联。
李丽认为,自己在这家互联网运营商经营的宽带,个人新闻被快递曝光,无法理解快递员承担着顾客身份识别和新闻核查的工作。
李丽问快递员是不是网络运营商的员工,告知对方只是快递员,而且几天前刚上岗,快递企业也没有给他们投保劳动保险。
对此,李丽向该网络运营商投诉,该网络运营商解决投诉的工作人员表示,该网络运营商与快递企业是合作关系,并签订了保密协议。
但是,以前我和这个网络运营商的员工通过我的电话确认订单时,没有告诉我办理业务的合同文件也要交给快递员,也没有问我是否同意把包含个人新闻的合同交给快递员。 李丽说。
《法制日报》记者致电该网络运营商的工作人员,该套餐的办理可以在手机网上营业厅app、网上营业厅及Aichi app门口预约办理,且电视果实由快递员配送
任意提供个人新闻
涉嫌违法
网络运营商将含有顾客新闻的合同提交快递员完成确认签字,让快递员完成身份确认和新闻检查是否合适?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刘爱君表示,网络运营商将客户新闻移交给第三方企业和人员的行为是没有根据的。
刘爱君进一步解释说,客户开展业务,与互联网运营商形成合同关系,这些合同和客户的个人新闻必须由互联网运营商和相关人员自己了解和掌握。 需要委托第三方企业投递资料的,只需要向快递企业和快递人员提供必要的联系新闻,不需要以不保存顾客大量个人新闻的方式向快递企业和快递人员提供,这就有超出本来目的采用个人新闻的风险。
另外,互联网经营者掌握大量客户新闻,未经客户同意,并未确定告知客户录用方法、目的、范围的,任意提供给第三方企业,不符合网络安全法、客户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刘爱君表示,在没有法律授权、没有本人许可的情况下,过分披露他人个人新闻或将掌握的个人新闻提供给其他机构的行为属于滥用个人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个人新闻是指个人或者其他方法记录的、可以与个人或者其他新闻组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新闻,包括自然人的姓名、生日、身份证号码、个人生物识别新闻,
中国媒体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郑宁评价说,合同上的新闻是个人新闻。
此外,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商为客户提供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手机等入网手续,或为客户提供新闻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 客户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互联网经营者不得提供相关服务。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录用个人新闻时,按照合法、正当、必要的大体情况,公开收集、录用新闻的目的、方法和范围,经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
因此,网络运营商没有依法通知顾客收集、录用个人新闻的规则,也未得到顾客的同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郑宁分解给《法制日报》记者说。
告知新闻的录用规则
建立投诉管理机制
网络运营商采用个人新闻有那些法律规范?
郑宁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违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销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安全法中也作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网络安全法第40条规定,网络经营者应当对收集的顾客新闻严格保密,建立顾客新闻保护制度。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网络经营者未经收集者同意,不得泄露、涂改、损毁收集的个人新闻,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新闻。 但是,无法识别特定个体而无法复原的情况除外。 互联网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收集的个人新闻的安全,防止新闻泄露、损坏、丢失。 发生个人新闻泄露、损毁、丢失或者有可能发生的,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按规定告知客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收集、采用其个人新闻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新闻。 互联网运营者发现收集、保存的个人新闻有错误的,有权要求互联网运营者进行修改。 互联网运营者应当采取删除或者修改的措施。
此外,民法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新闻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他人个人新闻的,应当依法取得和确保新闻安全,不得非法收集、录用、加工、转发他人个人新闻,不得非法买卖、提供、公开他人个人新闻。
关于网络运营商如何规范个人新闻的录用,郑宁提出:首先,网络运营商应当告知客户个人新闻的收集、录用规则,经客户同意后,按照告知的复印件收集、录用个人新闻。 其次,在收集、录用个人新闻的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个人新闻,通过快递等方法录用个人新闻时,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他人接触到顾客的个人新闻。 最后,网络运营商必须建立投诉管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标题:快讯:怎么防范个体新闻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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