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37字,读完约6分钟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处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退伍军人事务部获悉,该《意见》是退伍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中国颁发的第一份涉及退伍军人事务的相关政策意见。
相关人士表示,印刷意见不是出台新的配置政策,而是对现有政策的完整性。 而且,这也是退伍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处理的第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退伍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退役士兵曾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贡献,整体部署得当。 但是,暂时退伍军人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公司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导致缴费中断,难以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 《意见》是按照保证退役士兵享受的保障待遇和兵役贡献一致、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心思想制定的,适用对象包括政府安置职工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重点1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许可参保
《意见》确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许可加入。 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加时间。 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合并计算参加军龄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重点2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缴费
另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追加缴纳。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中断拖欠、缴纳的,允许在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滞纳金。 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在准予延长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一次最低 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年限缴费。
重点三个单位的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
《意见》规定,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大体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原公司已经不存在或者确实难以缴纳的,由原公司高级主管部门负责补充。 上级部门不存在或者不能缴纳的,由安置地退伍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处理。 政府的驱逐年限不超过本人的军龄。 上述单位的缴费财政补助部分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承担,设地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给予地方适当补助。 对个人缴费部分,个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适当补助该个人缴费。
重点四个接待,共同处理
另外,《意见》指出,要建立受理、协同处理的运行机制。 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军人,持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说明,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并提出申请。 安置地退伍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将相关认定新闻和说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相关征收机构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解读
退伍军人事务部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昨天,退伍军人事务部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北报记者从退伍军人事务部获悉,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公司的集中调整,就业渠道变窄,岗位资源少,出现了大规模下岗的情况,部分退役士兵在养老、医疗等方面有些困难。 因此,《意见》是经过长期调查最近印制的。
退伍军人们在《意见》的保障范围内吗?
退伍军人事务部的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社会保险缴费中断的退伍军人,首先在年退伍士兵安置改革之前退役。 根据当时国家级明确的安置政策,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城市义务兵等人员必须由政府安置职工,在他们中退役时政府安置职工,回到地方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稳定的就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属于政策保障范畴。
初始保险时间怎么认定?
退伍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意见》进一步决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的人员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加时间。 这项规定有助于配置政策与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对接,更好地保障这些人员的切身利益。
关于缴费年限和缴费有什么规定?
退伍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规定,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合并计算军龄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退伍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的规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的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以按照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缴费,免除滞纳金。
缴费基数是多少?
退伍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的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缴费时安置地和参保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率,按缴费时当地规定执行,相应由个人
如果补缴后仍达不到领取条件该怎么办?
退伍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准予延长至最低缴费年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准予一次性不重复至最低缴费年限。 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年限缴费。 二是对于服役时间短、比较年轻的人,国家确定要求各地通过教育培训、就业推荐、创业扶持等方法,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处理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 三是年龄大、支援后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共服务岗位协助就业,要求雇佣机构依法向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标题:快讯:两部门:低保、特困人员个体缴费部分可由政府补助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7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