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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出台
保护区内禁止开设农家乐的,立即关闭取缔
日前,《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出台。 我市将聚焦农家乐无证(照)经营、乱架乱建、乱排放、垃圾乱积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农家乐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农家乐规范化管理。
据悉,此次农家乐专项整治范围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3号)第6条规定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维修对象是为旅游者提供饮食、住宿、观光、购物、娱乐、体育、农业劳动体验等服务的乡村旅游经营实体。
根据《行动方案》,西安市禁止在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海拔2000米以上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域内、道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办农家乐,已立即关闭取缔。 非法占有土地、侵占耕地、林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开辟的农家乐,应当依法拆除。
以秦岭北麓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强农家乐巡逻检查,认真调查了随意排污行为。 具备村污水管网条件的农家乐必须自行加装隔油池、污水池,污水经隔油池、污水池过滤后接入村污水管网。 不具备村污水管网条件的农家乐,自行建设污水解决设施,经区县政府组织检查,污水解决未达到《秦岭北麓农村生活污水解决管理细则(试行)》(市水发〔〕641号)的农家乐全部关闭整治。
全面清查农家乐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情况,禁止农家乐经营者擅自倾倒、个人填埋垃圾。 设立垃圾收集场所,完善垃圾收集清扫设施,规范垃圾收集清扫行为。 垃圾设施未达到相关规定的农家乐一律要关闭维修。
以加强农家乐证(照片)管理为线索,加大无证(照片)经营调查力度。 对需要办理合法土地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殊领域许可证(关于住宿经营)和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的农家乐,全部关闭维修、维修后仍未达标的农家乐,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严厉打击农家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各类行为,全面查处农家乐违法加工,经营野生动植物产品的行为。
截至4月30日,各区县、开发区严格落实土地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全面开展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的推广动员和清查。 要点围绕农家乐乱建、滥排滥放、乱堆滥放、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做好入户推广和底部从业人员,切实掌握农家乐数量和问题底数,分类汇总,建立台帐,做好专业整治, 在彻底调查期间,要加强农家乐的日常管理,对有问题的农家乐实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改正。
4月1日至10月31日,各区县、开发区根据清查情况,分类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问题农家乐整改情况,办理验收达标的农家乐经营。 整治后仍未达标的农家乐,向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吊销营业执照,停止取缔。 市级相关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监督沿山区县、开发区的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形成上下级力量,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10月1日至11月30日,分类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文化旅游局、市秦岭保护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配合市级相关领域管理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展开联合督查,工作不力、蒙混过关、整改不力,按期限要求,
标题:快讯:秦岭保护区内禁开农家乐 已开办的立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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