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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通辽6月19日电(记者张林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一男子在服刑期间因病暂时入狱,并实施社区矫正。 检察干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男性不仅身体状况正常,还在学校担任教练。
据悉,朱某因犯贪污罪,于年10月28日被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在通辽监狱服刑期间,朱某因急性白血病、肺部感染、蛛网膜下腔出血,宣布病危不应该继续在监狱服刑。
年2月17日,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决定对朱某暂时在监狱外执行,并实施社区矫正。
年5月14日,奈曼旗检察干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朱某最近提出的病情说明表明身体状况正常,生活能够自理。 调查中,检方意外发现朱某还在教习所做教练工作。
奈曼旗检察院立即将朱某列入要点监督对象,向通辽市检察院发出指示并报告,通辽市检察院将立即核实朱某的情况调查,最终确认朱某符合监狱条件。
奈曼旗检察院向奈曼旗司法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向内蒙古监狱管理局提出监狱建议。 内蒙古监狱管理局采纳检察建议,对朱某暂时在监狱外出具监狱决定书,通辽监狱依法监禁朱某。 (完)
标题:快讯:内蒙古一男子在监外执行期间竟当了驾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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