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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 小餐饮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并且如何快速发展小餐饮领域的规范,保障了人们日常饮食健康,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从去年8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启动了一年保障千户万户舌尖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随着网络预约的迅速兴起,网络饮食的安全卫生问题也备受关注。
网络餐饮发展迅速
不能无视违反
近年来,我国网络预约服务经历了爆炸性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订购销售已经融入了普通客户的日常生活。
来自cnnic、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我国网上销售客户规模达到4.06亿,比年末增长18.2%,招聘比例达到49%。 手机在线销售客户规模达到3.97亿人,增长率23.2%,招聘比例48.6%。
但是,随着网络预约业务的急剧增加,证件照的不统一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层出不穷。
记者通过多家销售平台查询发现,多家网络餐饮商家存在公示新闻不全、配送不规范、凭证过期等问题。
在某外卖平台上,西安市销售牛扒饭餐厅的商家的新闻,营业资格一栏只能显示营业执照,没有显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天津市蓟州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例如天津市蓟州区某炸鸡店、某石锅店等多家商家只显示营业执照的照片,没有显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一点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比较有效的日期是截止日期。 另外,网上餐厅的环境照片有时也会与实际不同。
实名登记确定责任
资质审查不能是空头
为什么有这么多不规范的商家存在于网络预约平台上?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德良教授作了如下阐述。 目前,网络餐饮混乱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首先,要确保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信息平台审核力度不严格、手续不完善的商家有机可乘。 其次,提供网络餐饮的商家抱着侥幸心理,在食材、卫生等方面做出了适当的应对。 最后,监管不力,惩罚力度不够,不得引起平台和商家的重视。
刘德良表示,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信息平台通常只有在顾客投诉或发现非法经营行为时,才会采取警告、下台等相应措施。 实际上,平台没有执法权限,但有审计监督义务,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家不进行网络预约业务,对有问题的商家要及时采取措施,向主管部门报告,今后也要监督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信息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确定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信息平台提供者发现加入食品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刘德良表示,互联网本身具有开放性优势,外卖平台具有聚合性优势,网络餐饮店具有分散性优势。 因为这样一来,执法机构很难完全监管。
完善网络餐饮乱象,必须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要加强接入平台餐饮店相关资质证书的审核,不能在发现问题后加以解决,平台必须严格履行审核义务。 另一方面,建立平台和网络餐饮店投诉奖励举报机制。 如果发现举报属实,应当将违法商家和平台列入黑名单,不得进行餐饮经营和服务。 刘德良说。
北京市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建议,必须加强网管网,通过技术手段管理互联网。 网络餐饮店在网络入网登记时,平台必须负责,按照规定登记网络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外卖员健康问题、餐饮公司食品生产和经营问题。
在平台注册餐饮店照片,平台必须审查真实性,严禁借阅照片,平台必须严格审查餐饮店的产销情况和资质情况,严防他人产销。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可以考虑在入网餐厅安装摄像头,建立视频画面全天候追溯机制,通过这一技术手段加强管理,确保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邱宝昌说。
标题:快讯:互联网餐饮店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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