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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9岁的少女开门
年1月,学生进入寒假。 一天下午,9岁的女孩彤因为父母上班被一个人留在家里。
突然,楼下有人敲门,听到顿顿躺在窗户旁边,我说有个人在敲门吗? 这个男人是被告人柯。
唐顿告诉他,父亲不在家,这中间的可可是某某怀孕了。 其实,他不是来找人的,他是惯犯,挑家里没人的房子偷的。 没想到这房子里有人在家,但知道是少女,柯先生放松了警惕,决定进屋。
于是,柯某假装成彤彤父亲的朋友,拿出手机给父亲打电话取得彤彤的信任,你女儿不开门,怎么办?
唐顿以为是真的,既然和爸爸通了电话,我以为爸爸的朋友一定有事,就下楼开门了。
因为找不到钱,所以把少女的存钱罐拿走
进屋后,柯某问了顿顿几个问题:家里只有你吗? 爸爸妈妈几点回家? 简单的顿顿一一回答。
但是当被问到爸爸妈妈把钱放在哪里的时候,顿顿突然意识到错了,妈妈说没有把钱放在家里。 随后,柯擅自翻了箱子,试图撬开锁上的衣柜门,立刻咚咚地拿走了放在桌子上的存钱罐。
看到这一幕,咚咚地吓哭,不要撬柜子,不要拿我的存钱罐。 柯姓威吓后,彝忍着眼泪和抽泣,看到柯姓拿走了自己存的110多零花钱。 这个时候,柯先生打算离开。 执拗的顿拉着他的衣角,想阻止他。 柯先生一边说没带钱,一边威胁她。 否则,她不要告诉爸爸。 顿顿吓得跟不上。
第二天下午,柯某在椒江区水仓附近的民宅游荡,查明室内无人后,用推门的方法进入两次,分别是住户甲和住户乙放在房间里的金色vivo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33元)和银色ipad平板电脑(价值人民币333元) 随后,柯某在手机店贩卖赃物时被警方当场逮捕。
检察院在审查时,
发现事件没那么简单
年3月25日,公安机关因盗窃罪将柯某的犯罪事实移送椒江区检察院。 检察官在承担阅卷过程中,第一部分的事实似乎与本案其他部分的入户盗窃事实不同。
通过柯姓对比的讯问,通过与门咚咚的详细交流,检察官准确地再现了事件发生的各个细节。 柯姓以盗窃为目的闯入别人家,在9岁少女面前偷钱,又拒签,少女哭着要求时,被认为是受语言威胁而溜走的。
对一个独自在家的9岁少女来说,是一个安全的家,陌生人的突然入侵,再加上面对这些行为,根据被告人的性别和力量特点,和受害者年龄的差距综合评价,被告人的言行足以冲击少女的心理。 柯某利用了少女不敢反抗,抢劫财物的事。
检察官将部分犯罪事实追究罪责
改为抢劫罪
经过案件整理,检察官反复核对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发现入户盗窃,当场采用暴力或语言进行威胁,应属于入户抢劫,两者在处罚上有相当大的差距。 根据案件分解研究判决,检察官决定将这一犯罪事实的部分罪名改为抢劫罪。
年6月,该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经过激烈审判,法官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定性意见,追诉柯姓抢劫罪,对柯姓这种屡教不改的惯犯起到了法律冲击作用。
6月13日上午,法院在法庭上对柯某犯抢劫罪、盗窃罪,以数罪和刑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4000元。
检察官特别注意:
暑假到了,父母尽量不要让孩子一个人回家。 因为孩子年龄小,所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差。 如果实在不用的话,父母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不要被骗装狼。
在本案中,
正因为孩子放松了警惕
让陌生人骑!
这些请孩子教
标题:快讯:男子拿走9岁女孩的储蓄罐 被重判了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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