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记者邓思聪) 9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条例规定,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告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或有可能发生的,可以向本单位和疾控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跨级报告。
条例确定了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告制度,完整报告系统,建立全网络直报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部门电话、政府网站、政务自媒体等渠道报告。
条例还规定,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保证报告渠道畅通,建立受理和调查解决机制,依法维护报告人的个人新闻、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对经调查核实的报告员给予奖励,对无恶意的不实报告不追究责任。
北京市卫健委一级巡视员、信息发言人高小俊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将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名录,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防控职责,开展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监测拆解预警,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和精神疾病防控相关工作
标题:快讯:北京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应急条例 医疗卫生人员可越级报告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1839.html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