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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高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11日通报称,自去年7月第二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进入上海以来,频繁受到群众投诉,投诉的是老问题——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基地环境污染问题。

督华集团通报称,振华集团隶属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企业,长兴基地是振华集团最大的生产基地。 年第一届中央环境保护审计期间,审计组按照有关规定将群众举报的涉及多个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的环境问题移交给地方调查处。 但是,此次审计发现,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比较有效的改善,环境违法问题依然突出。

快讯: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突出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

据通报,该企业经常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一届中央环保审计以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被上海市、崇明区二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14次,被责令修改,其中露天喷漆处罚6次,因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处罚4次,偷废气处罚2次,未批雨水处罚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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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大众反映最强烈的是这个基地的大气污染问题。 基地60%左右的涂装是露天作业,露天涂装工序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危害周边环境和群众的生产生活。 监察组查阅了资料,发现两年来,周边群众对该基地的环境问题投诉了83次。 但是,振华集团没有积极整改,相反指责投诉是恶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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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报,年5月,崇明区信访部门向区委区政府第一领导提交了《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环境污染信访问题情况专报》。 据情况专报报道,在振华集团向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发行的公文回复中,区生态环境部门认为公司检查频率过高,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予以处罚,一刀切。 谴责生态环境部门的合法职务行为事先没有与公司信息表达的擅自处罚是官僚主义做法和本位主义问题,认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是不现实、无法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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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组认为,振华集团作为中央公司,环保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正常监管,对周边群众正常需求漠不关心,长期忽视环境保护,绿色快速发展只是空洞的口号。

监察组要求上海市有关区的县和部门要大胆机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认真查处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坚决落实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任何企业都必须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

当天,监察组曝光青海欣固企业沥青项目非法生产,严重污染了环境问题。

经监察组检查,该项目厂房未完工,生产设备完全暴露,冷料和沥青搅拌工序废气治理设施不健全,导热油炉废气治理设施未建成,原料库未封闭,厂区和道路未硬化,属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未经污染许可,年5月擅自投入试生产,违反三、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是环境保护裸奔的公司。 由于污染管理设施严重不足,公司的污染问题非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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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组要求地方依法依法调查,整顿位置。

标题:快讯: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突出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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