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2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8月12日电(记者张建)吉林省近日发表了《关于推进辽河流域管理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提出了严格的审查说明责任,落实了双周一安排、一月一次审计、一季度一次通报、及时预警协议审计等措施,确定对未努力防治辽河流域污染的县市和干部承担认真的说明责任。
吉林省定期对国内辽河流域两市五县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防治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奖惩提拔的重要参考。 年度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党政第一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优先考核。
吉林省确定,负责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的干部,不得提拔或调任重要职务。 在生态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情况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承担责任的,严格按照规律解释,终身追究责任。
意见认为,继续开展辽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动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共享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惩戒新闻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环境责任协商制度,引导各市县自觉融入辽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辽河是我国七大河流之一,东辽河发源于吉林省,西辽河流经吉林省。 辽河在吉林省境内流域面积1.54万平方公里,境内河流长321公里。 吉林省境内辽河流域属于严重缺水地区,但又是全国重要的高质量商品粮基地之一,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 目前,吉林省境内辽河流域各项任务的管理仍然困难,实现水质改善目标的形势依然严峻。
标题:快讯:吉林:辽河流域治污不力将被严肃问责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13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