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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模仿论文、伪造文献、伪造成果等学术不端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如何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成为社会各界的热议话题。 习大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目前哲学社会科学行业有一点不良风气,学术浮夸、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急功近利、东拼西凑、粗制滥造、有的闭门造车、坐着论道、有的 他要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自觉遵守学术规范。
学术不端一般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学术利益的行为。 学术不端现象并不是新问题,在漫长的学术快速发展史上,与学术不端行为的竞争一直没有停止过。 古今东西都是这样。 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败坏学术风气,浪费学术资源,阻碍学术进步,其危害性不容小觑。 学术不端行为不仅破坏正常的学术秩序,也损害社会风气。 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原因比较多、复杂,既有学者个人学风和学术素养方面的因素,也存在社会层面监管机制缺失的问题,与学术评价体系直接相关。 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术评价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公正,是学术不端行为频发的重要因素。
近20年来,我们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谴责和对学术评价体系的反思交织在一起。 在此期间,学术评价体系的最大变化是,量化学术评价机构逐渐成为学术评价的主角,并通过期刊排行榜成为学术评价的标准模式。 期刊排名不仅使多而杂的学术评价变得极为简单,其自身的脆弱性也为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去年10月,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开展唯论文、唯职名、唯学历、唯奖专项行动整理,改进人才测评制度。 这对打破过去的学术评价体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仅仅打破传统的学术评价体系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学术评价体系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抑制作用。 为此,应该关注以下两点。
一是切断通道。 发表或考核合格是学术成果得以传递、应用和获取学术资源的必经过程。 这个过程的设立不仅有评价学术成果价值的作用,对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也有重要意义。 从这个必须的过程切入,切断学术不端行为牟利的途径,是目前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一个重点。 例如,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是一种具有双重作用的制度,已成为国际学术评审的标准装备,目前在我国仍在普遍实施。 但在实践中,仍需要形成严格的制度规章,防止同行专家匿名考核流于形式。 要在考核专家的选择、程序和标准的设定、监督体系的运行、结果的规范、责任的认定等方面形成严格的制度,使学术不端行为难以遁形。 当然,同行的专家匿名审查不是万能的,还需要其他手段。
二是比较有效的责任追究。 在学术评价中,审查者行使的是学术权力,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行使权力意味着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审查合格的学术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拥有审查权力的专家很难承担其责任。 除调查学术不端行为,惩治当事人外,还应当适当追究审查者的责任。 但实际上,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中,审计师很少承担责任。 事实上,建立对审计师的解释责任制度与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的责任一样重要。
管理学术不端行为不容易。 由于其重复性和诸多复杂性,根治学术不端行为相当困难。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包括比较问题学术评价体系在内的相关制度建设,依靠科学合理的制度比较有效地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术肌体健康成长、学术繁荣迅速发展。
人民日报(年05月06日版13版)
标题:快讯:遏制学术不端须健全学术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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