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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中国网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支持房地产登记机关和银领域金融机构网点互设服务点,精简相关办公资料,压缩房地产登记办理时间。
通知指出,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具备条件的银领域金融机构网点有条件设立服务点的地方由银领域金融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大厅设立服务点,提供资金监管咨询、抵押放贷咨询等前期服务。
通知指出,将房地产登记与中银领域金融机构业务系统连通,推进房地产抵押登记全过程电子化系统建设。
银行领域金融机构作为授权或者抵押权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新闻,提交抵押人和申请材料,提交登记申请,严禁泄露查询取得的新闻,用于查询请求事项以外的用途。 不动产登记机关可以在线查询、获取、核实银领域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新闻。
银行领域金融机构推动房地产单元号码的采用,在抵押合同中增设房地产单元号码栏。
通知指出,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建立相关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共性材料集中检验制度,避免重复报送。
抵押人在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时,可以统一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无需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注销抵押权登记后,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就不再提交。 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发生时,简化相同的资料。
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在办理可以批量申请、批量受理和审查的抵押登记时所需的抵押担保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可以先提取登记所需的核心新闻。
身份查验、询问笔录等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现场办理的事项,申请人提交系统身份查验合格的材料和填写格式的询问笔录完成,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不动产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可以及时审查。
通知指出,服务点顺利运行后,探索开展服务复印件,增加不动产物权凭证的领取、更换等业务。 (:董小迪)
标题:快讯:贷款审批、不动产抵押登记将迎"一站式"办理 部分材料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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