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0字,读完约1分钟

最高人民法院、中央银行、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案件范围、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等作出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表示,金融业纠纷集中反映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保护金融客户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金融制度建设,优化经营者环境的重要文案。

快讯:三部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意见》规定,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发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可以向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金融纠纷调解机构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调解人和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 人民法院确认比较有效,与支付主体有确定支付复印件的调解协议,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标题:快讯:三部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cjxw/8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