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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2月28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公司新冠防控肺炎疫情的通知》,鼓励保险企业根据公司恢复和受损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保险费支付

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预防费的适用范围,保险企业的预防费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申请,优先用于保险公司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大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为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结束之日。

对于疫情防控需要再生产的公司,可以优先开展安全风险判断和风险诊断服务,降低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 各地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参保公司恢复生产的实际,制定支持安全生产责任参保公司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郭泽涵)

标题:快讯:三部门:鼓励保险企业与参保公司对接 适当延长保险期限或缓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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