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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30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报道,为支持疫情防控、公司救济和恢复生产,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将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两部门发布的公告显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中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年12月31日。
标题:快讯:两部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延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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