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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6月16日电(记者翟永冠)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天津法院协助京津冀迅速发展国家战术,年来妥善审理落实京津冀案件约8万件,使京津冀司法协助行业从立案扩大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
曹先生今年65岁,丈夫和儿子相继去世。 曹某儿子生前在北京一家保险企业投保健康福利保险计划。 曹某儿子去世后,曹某因身体不适,想向保险公司接受保险费养老治疗,但媳妇崔某不提供死亡说明等,曹某不能领取保险费,曹某试图起诉某保险企业和媳妇崔某。
根据法律规定,此案应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曹某家住天津市河北区,根据以前流传的立案方法,曹某本人必须携带所有立案材料到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为此,曹某来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咨询能否跨域立案,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后,将立即为此开通立案绿色通道。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人员审查曹某提交的材料后,登记立案,曹某不出天津,即达到在北京法院立案的目的。
这样,实现京津冀跨域立案,是三地法院实施的便利当事人诉讼,是京津冀为合作快速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京津冀司法合作行业已经从起草扩大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且三地法院在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多种行业资源上共享,相互选派法官进行职称培训,让三地法院统一审判尺度。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织成员、执行局局长蒋亚辉表示,为京津冀的协同快速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的历史使命。 仅在天津法院,年以来就妥善审理和执行了涉及京津冀案件的案件。 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和落实,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标题:快讯:推进京津冀司法协作 天津五年解决涉京津冀案件近八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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