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02字,读完约1分钟

中国网8月22日(记者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进行了三审,完善了高空抛物落物规则。

草案规定,从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的建筑物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坠落的物品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发生这种情况时,有关机构依法及时调查,调查责任人,难以通过调查明确具体侵权人的,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采用者应当适用补偿规定。 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采用者补偿后,有权发现侵害者,向侵害者追偿。

快讯:禁止高空抛物拟写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草案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员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标题:快讯:禁止高空抛物拟写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3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