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00字,读完约2分钟
一群k歌后吃宵夜,吃完饭后实际上集体飞走了。 主人和妻子在眼前相继追赶,其中一名男子逃跑时跌倒受伤,将餐厅主人告上法庭索要4万元。 日前,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法院宣布,该案经一审,最终认定餐厅业主不应当赔偿。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该事件发生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年4月3日凌晨,张军一行6人在汉江路的ktv唱歌后,在汉江路的一家餐厅吃了宵夜。 凌晨2点半左右,一行人吃完饭,店员还没准备好,6人就没和上司和店员打招呼,也没结账就匆匆离开了餐厅。 老板娘王芳发现后马上追究伙食费,大声停止喊叫,向他们讨帐。 张军等人听到尖叫声不仅停止了脚步,反而迅速分散离开。
张军离王芳最近,所以王芳一直在追他,打了警察电话和丈夫的强电话。 张军听到王芳报警,要驱车前往,于是王芳上前抓住张军不放手,张军不得不继续前进。
高强度赶到后,张军怕被抓住,拼命向前冲,跑到松鹤路十字路口时跌倒受伤,高强度也在追赶时跌倒。 警察赶到,带张军去医院治疗,带王芳去派出所接受询问。
张军住院11天,花了医疗费6848元。 鉴定结果表明,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出院后,张军将王芳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们的医疗费。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军等一行6人应在二被告店里吃饭,吃完饭后自愿支付伙食费。 但是,张军一行6人吃饭后,不打招呼,不结账,自己离开了。 主观上有错误。
王芳发现张军一行6人未结账就离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离家出走追逐,在松鹤路和汉江路的十字路口追赶张军等人,要求张军等人结账,但张军等人依然拒绝结账,分散走开等,主观上更糟。
王芳看到张军等人拒绝结账,先打110报警,然后打高强度电话,多求救,妥善处理,没有任何过失。 张军看到高强追击,想逃跑,在逃跑中自己摔伤,二被告与张军没有任何身体接触,没有侵权行为,没有任何过失,不应该负责。
张军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共计40760.32元,不合情、不合理、无法可依、应予驳回。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军诉讼请求的案件受理费为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张军承担。 张军不服判决,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以当事人为化名) (张翀)
标题:快讯:男子吃“霸王餐”逃跑摔伤 向店主索赔4万元被驳回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3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