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复的悲剧面前,是重新审视、判断卡车超载的危害,实施对等治理措施的时候了。
江苏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的搜救工作暂时告一段落。 事故中3人死亡,2人受伤。 目前,经过相关方面的初步分析,事故是运输车辆超载造成的。 这也使重型卡车超载现象及其管理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卡车超载不是新问题,在舆论场合也不是新话题。 不仅是高速公路、国道等高级道路,许多地方的城市道路上,也发生了由于驾驶超载的渣土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 说货运车辆严重超载成了道路运输事故的头号杀手,毫不夸张。 无锡此次事故表明,重型卡车超载,不仅增加了正常交通安全风险,而且对交通基础设施、行人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反复的悲剧面前,是重新审视、判断卡车超载的危害,实施对等治理措施的时候了。
正因为经常发生重型卡车超载引发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卡车超载在某种程度上比老虎更为公共安全恐惧,远离重型卡车也是几乎所有驾驶员的必备素养。 对重型卡车超载的风险,不缺乏定量评价。
例如,根据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检查报告,从2006年到2006年,在卡车事故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超限造成的约占6成。 年媒体援引交通运输部的统计数据称,近10年来,全国因超载违法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触目惊心,纳入统计的96起事故中,死亡481人、受伤361人,平均每起5人、受伤3.7人,死亡率极高。
如果超限卡车成为交通安全杀手,是公共安全上的显性风险,那么道路基础设施的破坏同样是不可忽视的隐性风险。 据相关统计,车辆对道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载重的增加以几何倍数增加,超载10%的卡车对道路的损害程度增加40%。 道路的损坏将直接缩短交通基础设施的寿命,产生更大的公共安全风险,无法防范。 另外,过载普遍化的背后看起来很沉默,但也有高昂的道路修复价格。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重型卡车超载进行严格管理的社会呼声高涨。 近年来,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将卡车严重超载运输行为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写入刑法。 年,交通部主要负责人也建议加快将该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超载行为。
具体来说,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管理的经验和对国内酒后驾驶管理的效果。 在确定超载标准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超载的程度和违法次数给予不同的量刑处罚,引入黑名单制,禁止领域进入。 处罚对象是卡车司机、货主、运输公司等相关主体也不应该有特定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这样做总体上可以增加违约的价格和法律的威慑力。
重型卡车经常超载,背后确实有很多复杂的现实原因。 它是市场生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机制等多种因素共同形成的畸形,需要多方治理。 但是,超载带来的社会公共安全风险越来越普遍,现有的以经济和行政处罚为中心的治超措施,确实显示出了出了力也无法逮捕的短板。 借鉴相关经验,完整的法律对超载现象的规制力度,或者有时做出了更认真的判断。
当然,推行超载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和危险驾驶罪入狱,并不是一刀切、独揽大权,也不能代替其他环节的管理优化。 其重量释放出更加鲜明严格的治疗信号,给整个社会系统带来了重型卡车超载现象及其危害,推动着充分的正视和比较有效的干扰。
标题:快讯:是时候重新审视“大货车超载入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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