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39字,读完约1分钟

北京8月4日电(记者贺勇)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8月开始实施《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职称证书在北京市职称晋升、岗位招聘、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行业与北京颁发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快讯:京津冀实行职称资格互认 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行业具有同等效力

与北京市国有公司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人才、持有外国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和在京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不看国籍、户籍、地域、档案等相关情况,申报北京职称审查

快讯:京津冀实行职称资格互认 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行业具有同等效力

为了简化职称认定流程,减少人才重复考核,降低就业创业价格,北京规定,对于外省调入、系列化、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性聘任。 个人申报高级职称的,可以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快讯:京津冀实行职称资格互认 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行业具有同等效力

此外,北京还将建立便利化服务平台,完善全市职称评审体系,减少纸质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在职称申报全过程网上推广办理。 在职名新闻网站确认服务,实施电子职名证书。

标题:快讯:京津冀实行职称资格互认 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行业具有同等效力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2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