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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网上运行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报刊库系统,引起广泛关注。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昨天表示,目前该系统包括400多条新闻(被告为一条新闻),近三年来,广州全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和拐卖、儿童绑架案件均有收录,容量持续扩大。
年建立犯罪新闻库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年广州市全体检察机关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全体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32.7%,其中有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保安等教职工和校外教育指导机构教职工。 在此背景下,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成为广州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侵害的事业重点,特别关注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
年下半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计划在全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新闻库,与教育行政部门等机关、机构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将性侵犯前科者关在门外。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是最早的考试,不到半年就将成形新闻库的建设,并开始数据输入和试运行。
绑架儿童罪犯
进入黑名单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新闻库中有400多条新闻,被告人一则新闻,收录了近三年来广州全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和拐卖、拐卖儿童案件。 但是,新闻库的容量在持续扩大,从时间上看,年前的案件将持续输入,输入的案件类型也将扩大到性侵犯成人的案件和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
负责人介绍了数据的输入流程。 工作人员首先从内部案件管理系统批量导出相关案件的基本新闻,然后由案件负责人按照新闻库填写项目的要求,完善例如被告人的职业、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犯罪地点和次数等,最后批量引进新闻库。 输入的案件都经过筛选、研究,确保没有遗漏。
玩忽职守、虚假报告
不及时移送也要负责
据悉,目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和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经与当地教育部门就建立入职查询机制达成协议。 例如花都区教育局已经向各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机构进行入职查询,并将其纳入年检项目。 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闻库的基础上,信息表达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教职工入职前建立强制查询制度,对有性侵犯犯罪前科的人一律不得录用,从源头上防止性侵犯的发生。
入职前查询的人员范围,一是学校、幼儿园招聘的校长、教师、员工、临时录用人员;二是校外培训机构向教育部门申请注册的法定代理人、管理者、教师和职员;三是教育部门认为需要查询的其他员工。 另外,也请咨询进入公司的教职员工。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报库设在检察机关内部互联网上,只有检察机关可以登记,教育部门需要进行入职前查询,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统一查询检察机关查询后,将结果通知教育部门。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强调检察机关对发生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监督这些机构是否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教职工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解决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发生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案件或者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案件作假申报的,应当依法处置或者移送有关部门调查。
标题:快讯:广州:400余人进侵害未成年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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