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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重庆7月19日电记者19日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近日对侮辱四川凉山消防烈士的唐某英烈名誉侵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重庆第一起英烈保护行业民事公益诉讼案。
资料来源: 4月4日,四川木里森林火灾遇难烈士追悼会在凉山州西昌市火炬广场举行。 中新社记者刘忠俊摄
今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町发生森林火灾,27名森林消防员和3名地方火灾队员在消防中壮烈牺牲。 4月2日,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上述30名同志为烈士。
火灾发生后,重庆巴南区人唐某通过朋友圈就凉山消防烈士英勇牺牲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英烈事迹。 随后,唐某删除了这一言论,但该言论被转发到微信好友的截图中,引起众多网友愤慨,社会影响恶劣。 重庆巴南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为由,依法对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英雄烈士的名誉权不仅是个人权益的重要复制品,更是全社会全民族的精神遗产。 歪曲唐朝某些事实侮辱英烈的行为不仅给烈士家属带来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感情和精神信仰,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5月5日,根据管辖规定,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决定立案调查。 随后,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赶到四川成都、西昌进行多项调查。 许多烈士家属表示,由于法律知识不足、路途遥远等原因,不能提起民事诉讼,但检察机关愿意并支持提起公益诉讼。
四川省凉山州森林消防支队、四川省凉山州退伍军人事务局也表示,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唐某的行为侵犯了英烈的合法权益,应严重损害和追究国家和民族的尊严。
依法履行诉讼前程序,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责令唐某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据说此案将于日后开庭审理。
标题:快讯:重庆检方对侮辱凉山救火烈士的唐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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