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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消息,4月21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宏兴抛光有限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后,赣榆区委、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及时监测事故现场周边环境,并通报结果如下。
在环境方面,监测结果显示,4月22日凌晨1时,工厂下风向100米居民区氯化氢浓度为0.016mg/m,二氧化硫浓度为0.022mg/m,二氧化氮浓度为0.032mg/m,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次标准。 voc浓度为0.4 mg/m,符合室内环境空气标准。
地表水环境经组织对强酸性消防水( ph1.52 )进行水库堵塞,青口河(莒城湖)的ph检测值为7.8,高锰酸盐指数为3.5mg/l,氨氮为0.04mg/l,总磷为0.09mg/l,情况较好 事故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标题:快讯:连云港一化工厂发生火灾 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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