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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两险合并! 对投保人有什么影响?待遇会下降吗? 权威的解答来了

从今年开始,黑龙江省根据去年7月制定的《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黑龙江省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合并实施。 两个保险合并实施对投保人有那些影响? 合并后的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会下降吗? 对比系列热点问题,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做出了权威解答。

快讯:黑龙江“两险”合并对参保人员有何影响?官方回应

1 .生育投保人群体有变化吗?

本着《意见》的精神,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种保险,实现参保同期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管一致、监管统一、经营服务一体化。

统一参保登记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对参加黑龙江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也应当根据要求,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因此,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扩大了。

2 .合并实施后,个体是否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意见》提出,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收。 根据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明确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生育保险是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的,这个政策也同样保存。 原单位费率的情况下,职工医保7.5%,生育保险0.5%,个人职工医保费率2%,新职工基本医保费率合并为8%,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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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并后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会下降吗?

此次合并实施确定了两个确保,第一个确保是保障待遇,原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没有改变,只是经营上改变了享受渠道,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没有改变。 当然,如果一些地市以前的生育保险待遇与国家要求不一致,此次整合将涉及规范调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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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涉及保障待遇的两个方面,首先是生育医疗费,在规定范围内定额报销,不同于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 由于医疗保险待遇是按比例支付的,这体现了对人口生育政策的特殊安排。 其次是生育津贴待遇。 如果没有生育保险,单位不承担,个人不承担,公司或者个人的负担就会加重。 因为该生育保险规定在规定的法定产假98天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这些合理待遇都不会改变,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生育保障只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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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两种保险的合并实施会增加中小公司的参保困难吗?

对这些小公司的参保,明显确定,在有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是参加员工类型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如果是不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体,居民医疗保险有制度安排,根据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补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这种居民医疗保险规定,投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医疗保险报销。 即使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

快讯:黑龙江“两险”合并对参保人员有何影响?官方回应

从两险合并实施的过程来看,中小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不仅没有增加,相反简化了参保流程,消除了政策障碍,提高了管理服务能力。

(总台中央视记者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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