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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5月23日电(记者何欣荣)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之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快速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行)》近日正式发布,实现产业项目准入标准的省域统一。

跨越苏浙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快速发展示范区,自去年11月挂牌以来,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其中,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和朱家角镇、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和姚庄镇。

快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产业准入标准 实现跨省域统一

根据准入标准,先期启动区新引进和盘活库存用地引进的工业项目、研发总部项目,重点集中在四个维度:一是产业匹配度。 对国家和沪苏浙江等各级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关政策确定的限制类、淘汰类技术、装备、产品和项目,一律严格准入禁止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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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环境友好度。 新产业项目要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下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理要求和区域主导生态功能,落实发布的国家、沪苏浙江领域及特定地区最严格的环境排放标准,能耗、耗水指标要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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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创新浓度。 准入标准确定提出科技人员所占比例(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研发投入强度(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3%以上)、知识产权拥有性等要素指标。

第四是经济密度。 工业用地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在500万元/亩以上,生产强度在1000万元/亩/年以上,税收强度在100万元/亩/年以上。 可以对填补空白和完整产业链的重大创新性、功能型项目提出一个建议。

生态绿色一体化快速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表示,准入标准的出台,率先启动了区域内标准管准入,在省级行政区域落实了统一的产业项目准入标准,明确了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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