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23字,读完约7分钟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确定股票异常交易监控标准,为科创板交易确定规则和红线,将暗线改为明线。

具体来说,《细则》向市场公开了虚假陈述、股价上涨、维持涨跌幅度限价、自我买卖(相互为对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度异常等5种典型的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并对这些行为类型进行了定性和定量描述。 触犯红线行为严重者,被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另外,在政策上擦边球的行为也被认定为违规。 《细则》确定,投资者科创板股票交易行为达不到相关监控指标,但接近指标,多次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将其认定为相应类型的异常交易行为。

增加市价申报保护价格限制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表示,公布股票异常交易监测标准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交易监管工作的重大创新,在国内和国外成熟市场尚属首次。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注意到,《细则》根据《交易特别规定》,确定了较为有效的申报价格范围计算标准、适用情况,以及盘中暂停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几个事项,市值申报应包括投资者可以接受的保护价限制

什么是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细则》规定,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1、购房申报价格不得超过购房基准价格的102%、售房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售房基准价格的98%。 无效申报进入交易系统后,将被拒绝。

一位证券公司的人指出,从实际操作来看,在能够以市场价格购买的情况下,会以比市场高很多的价格购买,不符合通常的投资者交易逻辑。 限制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申报行为有助于维持市场交易秩序。 设定有效的报价范围还能瞬间有效抑制顶板等极端情况的发生,市场波动进一步缓和,有利于吸引合理投资,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除了比较有效的申报价格范围外,上交所还增加了市价申报保护价格限制制度。

《细则》规定,连续竞价阶段的市值申报指令包括投资者可以接受的最高收购价或最低卖价。 这种机制可以防止投资者申报的成交价格或转换价格不高于保护价,申报的成交价格或转换价格不低于保护价。 记者观察到,科创板的4种市场价格申报指令均包含保护价限制。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允许的投资者根据需要保护自主接受的下线价格,即限价,成交或限价限时的价格不明确性申报,限定在投资者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上场所主板市场市值申报,维持现有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香港市场、日本市场以及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等衍生品交易所使用的是价格申报范围机制,其首要目的是防止错误单的产生、股价的恶意上涨等异常交易行为。 在明确价格申报范围的具体参数时,上交所进行了反复测算和论证。 上海市主板历史交易数据显示,只有0.49%的订单和0.64%的账户申报价格范围超过2%。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确定11种异常交易行为

《细则》对盘中出现以下三种异常波动情况作出了临时停牌安排: 1、没有价格涨幅限制的股票盘中成交价首次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30%。 2、没有价格涨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首次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60%的。 3、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属于光盘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关于临时停职的时间,细则规定,一盘临时停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停车时间跨越14:57,当天14:57复牌。 光盘临时停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取消申报,也可以对复牌时收到的申报进行集体竞价中介。

由此可见,科创板的临时停牌机制与主板现行规则相差甚远,不会停牌至最后,在单一交易日,科创板股将单向停牌最多2次20分钟,双向停牌最多4次40分钟。

此外,《细则》确定了5种11种行为为异常交易。

具体包括: 1、虚假申报: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和取消等行为,诱导、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 2、提振股价:大宗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明显偏离股票最新交易价格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下跌)的异常交易行为。 3、维持涨幅限制价格:通过大额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幅限制状态的异常交易行为4、自我买卖和对方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或相关账户之间大量进行股票交易,影响股票交易的价格或交易量 5、严重异常波动股申报速度异常:与谨慎交易相反,在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利用资金特征、持股特征,集中申报短时间内加剧股价异常波动的异常交易行为。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值得注意的是,严重异常波动股申报速度异常是一种新的监管状况,其目的是避免冲击大规模的单二级市场交易。 根据《细则》,股票交易发生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方面认购(抛售)的单一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相关交易行为进行要点监测。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此外,《细则》确定,投资者科创板股票交易行为未达到相关监控指标,但接近指标,多次实施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可将其认定为相应类型的异常交易行为。

违反者可以限制交易

那么,如果投资者发生了上述11种异常交易行为,会怎么样呢?

根据《细则》,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2、以书面警告、账户为要点监控账户。 4、要求投资者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 5、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 6、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7、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8、本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重新实施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1、在一定时间内重复并连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2 .对严重异常波动的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3 .实施异常交易行为,且存在逆向交易。 4、实施异常交易行为涉嫌市场操纵。 5、因异常交易行为受到本所纪律处分,或因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 6、本认定的其他情况。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细则》还规定了交易所会员和相关人员违反《细则》规定,未妥善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的相关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表示,此次通过《细则》公布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标准,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板交易监管工作的重大创新,在国内和国外成熟市场尚属首次。 第一,从提高交易监管规范化水平、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的作用、落实会员协同监管职责、构建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开板初期的科创板股票交易还处于发现和价格形成的过程中,未知性很大。 因为这个开盘后的前10个交易日暂时不会认定异常波动情况。 开板初期,以科创板股票当天收盘价涨幅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从科创板指数公布之日起,以科创板指数为基准指数。

标题:快讯:科创板确定11条红线 违者可“红牌”罚出场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14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