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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组18日通报称,对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有限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严重,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和回顾指出的问题,做出了妥善应对和虚假整改。
警长通报说,这家公司多次进行了适当整改。 天柱化工有限企业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建设碳酸钡生产线和配套渣库2条,每年产生危险废物钡渣约8万吨。 根据相关环评批准要求,渣场建设必须采取天然+人工防渗措施,进场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浓度必须低于150mg/升。
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企业二期渣场没有水平的防渗、管理粗放。 贵州要求在年底前实现渣场规范化运行管理。 但该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渣场环境问题整改,渣场渗滤液污染外环境问题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相关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现该公司渣场防渗措施还不完善,钡渣持续随意倾倒,环境污染和风险显著,于年9月就其整改不力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 但是,该公司为了降低整改投入,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以欺诈手段征求专家论证意见,虚假整改问题突出。
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回顾,进入贵州期间,该公司在专家论证意见中向审计组表示,二期渣场底部存在天然防渗层,可以满足渣场建设要求。 但监察组经深入检查后确定,该公司审计整改不力,渣场未按要求设置隔离和防渗措施,渣与外环境直接接触,防雨设施不足,造成环境污染。
此次现场审计发现,公司渣场管理混乱,钡渣未进行任何处置和检查,直接送往渣场填埋。 现场采样监测显示,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的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了进场填埋标准的12倍。
标题:快讯: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中国化工集团子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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