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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解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履行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基本上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建立回收解决体系,统一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解决等设施建设。
在许多农村地区,在田边的地头、池沟的边缘,随处可见各种农药瓶和农药袋。 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不仅是视觉,也是毒害人类和污染环境的隐形生态炸弹。 农药包装中的残留农药,自然挥发进入大气,或被雨水冲刷渗入地下,增加环境负担,带来污染风险。 农药包装废弃物多为塑料和玻璃制品,在自然环境下难以分解,简单焚烧会产生二恶英等有毒气体,因此相关解决问题成为一大课题。
据一项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100亿个,可以说一点农药包装废弃物泛滥。 因此,在一点点上开始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解决。 例如,为了提高农民参与回收的积极性,政府机关以比普通生活垃圾高的价格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例如,江苏昆山张浦町,300毫升以上的农药瓶,每瓶回收价格达到1元,装农药的废弃塑料袋,300毫升以上的回收价格为每只0.3元。 这样高价回收的效果非常理想。
但是,这种回收模式的可持续性也令人担忧。 高价回收不仅消耗大量公共资金,而且这些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危险废弃物,难以解决,解决价格远远高于普通垃圾。 据报道,某县农业干部向媒体算账时,该县年农药瓶达330吨,1吨农药瓶无害化解决的各种费用约2万元,需要投入600万元以上才能全部解决。 由于解决费用过高,也有将回收的农药包装装在仓库里扔掉的地方。
此次公布的方法确定了谁生产、经营、谁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义务,为走出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困境指明了方向。 这种回收模式无疑是最公平的。 迄今为止,农药制造商和流通公司都从农药生产销售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但不需要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带来的环境风险。 这样的责任和权利,显然是错误的。
政府用公共资金为这些公司的产品善后,不仅不公平,还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没有任何压力,公司只是从公司自身思考农药包装的问题,各种农药包装没有标准化。 考虑到价格,农药包装大多设计成不一次性重复,资源化利用价值很低。 据统计,铝箔包装占农药包装的60%。 这些都增加了农药包装回收解决的难度。
在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解决模式下,这些都将解决。 为了便于回收利用,生产公司在包装设计上注重环境友好型,流通公司不是销售农药,而是积极参与包装回收。 回收价值低的铝箔包装,越来越多地代替玻璃瓶和塑料瓶,可以像啤酒瓶一样再利用而不是填埋和焚烧,对环境造成污染。
当然,这种以企业广告为主导的市场化回收模式当然是更好的,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价格,但从短期来看,建立这样的回收系统,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负担。 因此,必须确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政府的支援和优惠政策也必须及时应对。 这样可以激发越来越多公司的热情和智慧,彻底拆除农药包装废弃物这种隐形生态炸弹。 于平
标题:快讯:谁生产、经营,谁回收 不能让农药包装废弃物成为隐形“生态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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