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07字,读完约2分钟

图为审判现场。 牛虎摄

14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海省首例涉黑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判决,依法驳回上诉人谢某有、孔某亮等27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此前,在以谢某有、孔某亮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后,谢某有、孔某亮等27人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显示,2008年前后,被告人谢某有、孔某亮召集被告人马某荣、刘某元、白某保、魏某顺、马某3和张某君等人,在门源县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形成恶势力集团。

年前,形成了以被告人谢某有、孔某亮为组织领导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为了非法牟利,通过采取暴力、威胁、胁迫等手段,通过组织实施开设赌场、非法开采、招标贯通、诈骗、非法拘禁、挑衅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案涉及14项罪名、66项犯罪事实和5项违法事实。

快讯:青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黑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西宁中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对谢某有、孔某亮等29名被告人判处25年至1年徒刑。 其中,谢某有和孔某亮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 并且,查获的23辆汽车、玉镯、玉把手等物品共有10件,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继续追缴被告人谢某有、孔某亮等24人的违法所得。

快讯:青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黑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原判认定事实明显,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所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标题:快讯:青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黑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11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