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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近日发布了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20日,考试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 主题考试网上的申请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公告称,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法和相关政策总体稳定,将继续对艰苦的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放宽政策,允许以与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毕业生报考。 考生可使用蒙古语、藏语、维吾尔文、哈萨克语、朝鲜语5种少数民族语言文案试卷进行考试。
公告称,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分两种考试方法进行,第一次考试时间为8月31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9月1日,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各考区的机位数和报考人数等随机确定报考批次,各考生任选一次
并确定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方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法。 主题考试以计算机化考试为主,考生确实很难采用计算机考试,在确认报名参加主题考试时可以申请纸笔考试方法。 用少数民族语言复印件考卷参加考试的,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方法。
公告称,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申请单位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书面申请。
另外,各地具体登记若干事项,由登记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报名人员可以到司法部网站、中国法律服务网咨询、司法部、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告
(第5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院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3年。
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取得学籍(报考籍)的,或者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法律专业信息的,可以申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自治县(旗)、各自治区管辖的县(旗)、各自治州管辖的县。 国务院批准明确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铁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事业点县(县级市、区) (重庆市10个点县、区除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管辖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学历申请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以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的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下同)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 .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 .被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2年内未能满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解决期限,或者终身不得申请解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
5 .因重大失信行为被国家相关机构明确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新闻共享平台;
6 .因其他原因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解决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无效。 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取得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参加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点线或放宽合格点线的,合格成绩在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比较有效。 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虚线的,可以在报名主观题考试时确认参加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要放宽录取分数,可以报名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也可以直接确认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可以用汉文或蒙古语、藏语、维吾尔文、哈萨克语、朝鲜语5种少数民族语言的复写纸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采用同一语言的复印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繁体汉字填写本人的新闻和答案。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法和时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 注册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 moj.gov ),并按照网上注册要求、流程和程序注册个人新闻。 逾期不再次报告。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必须持有以下资料。
1 .比较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书。 本人的毕业证书应可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新闻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的网站上查询或认证。
3 .申请放宽政策的,必须具有放宽学历条件的地方户籍。 在网上申请的时候,请进入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的电子照片。
4 .电子证书照片。 申请人必须在符合规定样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过去三个月内提供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的表面免冠电子证明照片。 这张照片将成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唯一录取照片。
5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准确地申报个人新闻,对申请新闻作出真实、有效的承诺,并对报告材料实质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以普通高校、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的,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在网上报名时,“单科成绩必须签署全部合格承诺书。
申请人写入虚假新闻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申请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解决办法》等规定解决。
(三)缴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办法缴纳考试费。 客观题考试的网费截止时间是6月24日24点。
报名人员可以在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试验区报名。 缴纳客观题考试考试费后,不得变更申请对象。
采用少数民族语言复印件试卷,报名参加设有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在内蒙古自治区设有蒙古语考点考场,在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有藏语考点考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蒙古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考试
(四)印制准考证;
申请人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报考许可证。 申请人可以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试验时间和方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考试方法。 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各考试区的机械数量和报考人数明确报考人数,分为8月31日、9月1日两批,报考人员参加其中一批的考试。 具体而言:
第一次试验时间:
试卷1:8月31日8:30 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2:8月31日14:00 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二次试验时间:
试卷1:9月1日8:30 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2:9月1日14:00 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显示在计算机显示器上,考生必须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通过计算机答题界面直接回答。
(六)考试复印和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司法部制定并发表的《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是命题依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2卷。 分为试卷1、试卷2,每张100道题,分数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道,1道题1分,多道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0道,2道,2张试卷共计300分。 具体调查科目如下。
试卷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制度)
(7)合格虚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考核。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明确。 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和合格线,考生可以在司法部网站上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书。
客观题考试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
年或年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参加年主观题考试。 报名和提交主题考试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的,考生应当自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题考试,并按规定支付考试费。 逾期确认,未交费的,不重新报告。
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者确认报名参加年主观题考试的人(包括未参加年客观题考试的人),可以在工作人员、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试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者必须到客观题考试报名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试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试验区的试验点设定
主考试验区的考点必须根据主考报名人数、交通便利性、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定。
(三)印制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可以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试验时间和方法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主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题试卷:8:30 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试题、答题要求、答题界面均显示在计算机显示器上,考生必须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通过计算机答题界面直接作答。
考生采用计算机考试确实很困难,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可以申请纸笔考试方法。 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考试的人员人数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区的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应当答复答题纸。 选择采用少数民族语言文案试卷的,实施纸笔考试方法。
专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考生统一分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复印和科目;
主题考试一卷,包括例分解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得分180分。 具体调查科目如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以主题考试的设定为主题的,考生可以选择回答。
(6)合格虚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审试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点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明确。 司法部于年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和录取分数,考生可以在司法部网站上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书。
四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试验区,进行试验。 香港、澳门试验区的具体业务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机构负责。
申请新闻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申请时应当如实申报和约定以下新闻:
1 .身份新闻。
(一)香港、澳门居民。 必须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的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申请。 无法填写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情况的,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届满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包单位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说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说明。 香港居民也可以提出法定声明,说明没有根据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声明条例》申请放弃中国国籍。
(2)台湾居民。 必须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大陆通行证(台湾细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登记。 台湾居民办理与大陆通行证时,必须填写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或者户籍名单的相关情况。
2 .学历新闻。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申请的,持可直接申报相关情况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海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申请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报考学历学位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访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cscse.edu )。
(二)报名方法和收费;
1 .申请方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网上报名,香港、澳门试验区不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不再次报告。
2 .申请和审查。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试验区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试验区的考试承包单位核查相关情况,并按照香港、澳门试验承包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支付和自行下载印刷的考试。 在内地(大陆)报名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单位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处理相关报考事项。
考试地点。
1 .在内地(大陆)报名时,必须在申请人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 .报名参加香港、澳门试验区的,必须在香港、澳门试验承包机构设置的试验点参加试验。
.在台湾或国(境)外居住的台湾居民网报名时,可以在广东省深圳市试验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试验区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情,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通知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接受咨询,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
五、资格审查许可
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考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以普通学校、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应当在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按照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情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因不具备网络通信条件或者不能自己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登记或者不能自己打印准考证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交给申请人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下载印刷基准考证,参加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试区。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情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有关通知要求处理。
(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发表问题及参考答案。 主题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单位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作为报考人员的备考依据。 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指导。
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也可以向司法部、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查询。
司法部
5月23日
标题:快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月5日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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