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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有大家,有使女,幼名叫潘金莲,年方20多岁,很有起色。 那个大房子纠缠着他,所以这个女人只是去告诉主人的太太,不肯听从。 那大家心里都记着这个仇,赔几个房间的时间,不花武大一文钱,白白嫁给他。 ”。
“这个武大郎身材不足五尺,面容狰狞,头脑不正常。 清河县的人看到他出生很短,就给他起了个浑名“三寸丁谷树皮”。 ”
从这篇不满百字的介绍可以看出,潘金莲是穷人家的女儿,否则就不会来大户家使用女性。 她漂亮,聪明,一开始本质上很善良。 在男权统治下,作为女性,用自己的身体来改善状况和谋求经济利益是常见的现象。 比如古红楼里的袭人,现在红楼里的歌手甜甜的妹妹。 潘金莲所处的封建时代,有钱的三妻四妾,是丈夫纠缠,让女性爬上正式或非正式妻子的绝佳机会和跳板,但她拒绝了。 主人可能总是很丑。 性格可能不合适。 这个拒绝理由是施耐庵没有对我们做无谓的推测。 但是可以确信,她会保持自己的人格,守护对爱情的美好憧憬,不被财富所驱使,不被权势所追逐。 “这个女使者只是向主人婆婆诉说”,一句话反映了威胁的严重性和潘金莲的聪明。 这并不简单。 即使对照今天为了出国赚钱而付出甜蜜年龄的花甲的不对称性,也是很难的珍贵。 所以,折磨了那所大房子。 否则,他不会讨厌记在心里的。 赔偿房间时间,不可以付钱。 白白和三寸丁谷树皮结婚,会做出最卑鄙、最致命的报复。
女性的努力,都是为死亡而努力。 潘金莲的第一次婚姻,是封建社会女性命运不自主的必然。
尽管如此,即便是“好羊肉,落狗口”的婚姻,在西门庆前相遇,潘金莲还是良家女子。 施耐庵在上面一段介绍后,马上说:“这个八卦一切都好,为了头脑喜欢偷男人。”有诗,但没有前科。 否则,武大不可能干净利落地离开清河县。 也没有之后郝哥嘲笑他时的愤怒。 “含着鸟的獠森,骂我真好! 我妻子没有偷男人,我为什么是鸭子? ”他反复问道:“真的有这样的事。” 关于清河县流浪儿童玫瑰的烦恼,一是披皮本性的不正当,二是这场婚姻的不般配形成了舆论,证明了潘金莲的行为没有受到牵连。 此时“为头盗男”的评论实际上带有老师女性观的偏见。 这个偏见也可以从他和人物的名字中看出。 “金莲”、脚也和鞋子相连,都是性的象征,具有强烈的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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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禁欲和纵欲只有一层膜的距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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