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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10月20日电(记者丁怡全)为了打破束缚高等教育行业人才队伍快速发展体制机制的障碍,将选调生的使用权下放给高等学校,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教育厅近日制定了《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
根据科学规定、合理下放、放管结合的大致情况,通知将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四个系列的职称评审权限和院校从省外调入(引进)或军队转业进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权限,全面纳入云南所有高等学校(共81所,实验技术等),
下放权力后,云南各高校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职称管理规定,自主开展本校的职称评审和资格确认工作,自主颁发文证。 通过自主考核取得职称资格的高校教师,高校可以自主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人员迁入省内其他高校的,流入单位可以根据单位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自主录用,要求复审。
云南各高校可以按照云南现有四大系列规定的职称申报考核条件开展我校教师考核工作,也可以根据自身快速发展的需要,对不同层次、不同学科行业、不同研究类型的教师进行比较,制定我校实际、科学合理的职称考核标准条件。 各高校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必须准确掌握大体要求,验证取得原职称资格证书的真实比较有效性,不得违反规定在系列间、专业间、层次间办理职称确认手续。
另外,民办高校教师职务申报推荐,可以按照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务申报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受户籍、人事资料的限制进行申报考核。
标题:快讯:云南省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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