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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3个月以上的费用
新华社发
新学期开始时,也是学生和家长们选择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高峰期。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部门获悉,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行为,解决校外培训退保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教育、市场监管两部门联合发布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复印件)》。
在线培训,有不同的规定
据介绍,《培训合同(示范复印件)》是校外培训领域的第一份全国性示范复印件,在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环节需要确定的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关系,涵盖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解决等复印件
根据合同规定,《培训合同(示范复印件)》中甲方(提供培训人员)应当注明的新闻有:机构名称、学校所在地、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学校许可证号码、学校许可证的比较有效期等,培训机构的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者学校许可证不一致 同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明示收款项目、收款标准和退款方法,同时不得重复收取或变相收取3个月以上的费用。 在线培训机构按课时收钱时,各科必须一次性重复收取60小时以上的费用。
限期不修改,从白名单中删除后公布
我省确定要求,各地及时将《培训合同(示范复印件)》颁发给本辖区所有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批准的有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和学生家长按照示范复印件签订培训合同。 并且,各地要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查处违反培训合同约定的行为,严格执行白名单公示制度,限期无法纠正的,即从白名单中删除公布。
并提醒学生家长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选择经证明的校外培训机构,合理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标题:快讯:河南: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收取超3个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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