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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王俊)对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危险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吹笛人,应急管理部计划提高奖励标准。 6月3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通报解决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看点1 :强调看守人的通报和保护
记者了解到,迄今为止,安全生产行业已经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年1月,原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行业举报奖励办法》,适用于所有重大事故风险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但是,《奖励办法》不区分常规群众举报和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举报,实行统一的奖励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员工也没有规定区别于常规举报人的保护机制。
本次《征求意见稿》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人员举报和解决所在单位重大事故风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征求意见稿》侧重于看守人的通报和保护。
与常规举报相比,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举报具有新闻详实准确、可靠等优点,可以协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正确开展执法活动。 根据紧急管理部的起草证明书。
看点2 :吹笛人奖励标准预定浮出水面
《意见征稿》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责成专门机构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安全生产通报的部分事项,并在接到通报后及时核查。 审计属实的,应当依法依照规则解决,并向举报人反馈审计、解决结果。
不在受理范围内的,应当向举报人有解决权的机关举报,或者将资料移送有关机关,通知举报人。
举报属实的,按照上述《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或者新闻人员现金奖励,根据《奖励办法》上浮一定比例。
根据《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奖励金额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因举报或提供线索未直接发生伤亡事故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对举报人或新闻发言人给予特别奖励。 根据《意见征集稿》。
同时,应急管理部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本单位的举报奖励机制,受理本单位工作人员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核实属实时进行自我调查自我纠正,鼓励举报人。
看点三:认真解决对举报人的报复
吹笛人制度历来在食品安全行业中被探索。 许多声音指出,除了高额奖励外,还需要采取严格的举报人保护措施。
应急管理部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证明中直言不讳,也存在这类举报人容易受到报复、举报风险高等问题。
因此,只有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给予重奖,严格维护其合法权益,才能保护举报积极性,使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征求意见稿》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参与举报解决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和录用举报材料,严格控制知乎范围,依法保护举报人和新闻发言人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要求举报人和新闻人员不得进行报复,认定对举报人或者新闻人员进行了报复的,除依法认真解决外,应急管理部门还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另外,为了不让举报人或者新闻发言人虚假检举,陷害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故意诱导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等情况,《征求意见稿》规定举报人和新闻发言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虚假检举他人和生产 否则,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链接:去年中央首次建设吹笛人制度
吹笛人也被称为内部通报者,内部知情人士揭露非法线索。
在我国,吹口哨人的相关规定是最先在服药行业尝试用水。
根据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向举报人提出奖励、秘密举报人新闻、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等一系列要求。
年,在上海、深圳等地探索了吹笛人制度。 例如,深圳市颁布的《深圳市食品安全通报奖励办法》,将探索建立吹笛人制度,鼓励业内人士通报危害食品安全领域的潜规则,最高奖励60万元。
内部举报人制度在弥补政府监管死角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国外有看守人法案。 年11月,时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的张茅在进博会分论坛的发言中表示。 年12月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确定,中国将实施食品安全质量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举报人特别是违法公司内部举报人的奖励力度,同时将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各级人民政府预算。
那时,长春活疫苗的事情备受瞩目。 张茅说,对问题疫苗等事件的曝光,内部举报人发挥了重要作用,必须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
值得观察的是,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件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确定建立吹笛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功臣实行重奖和严格保护。
这也是中央层面首次为建立吹笛人制度而做出的安排。
标题:快讯:应急部拟提高重大隐患“吹哨人”奖励,强调不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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