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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座椅、遛狗、电动汽车扰乱道路,引起市民头痛的不文明现象有专门的法规。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稿)》于10月10日至20日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上征集公开意见,提出通过本市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反馈制度。 根据文明行为记录,包括完全积分落户加分等优惠政策。 草案提出征求意见,要点是管理公共交通霸座等问题,对许多不文明行为有具体惩罚,并建立完全不文明行为的日常检查和联合惩戒机制,不配合执法工作人员或被曝光,参加社会服务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年立法工作安排,《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将提交11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8月5日至25日,市政府开展了促进文明行为的社会问卷调查活动,结果表明,见义勇为等6种文明行为最受市民大众认可,吐痰、占座等行为,被市民大众认为最不文明。
草案共6章64条,由总则、文明行为规范、文明行为的管理、保障和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组成。 今年10月10日至20日,草案提交征求意见稿,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询问倡导和规范文明行为是否完整,要点管理不文明行为是否符合实际,保障和促进措施是否比较有效,法律责任是否切实可行
草案征求意见说,市政府将设立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作为新时期文明实践推广日。 在文明规范一章中,草案征求意见,提出了忠于祖国,包括首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公共秩序等的诸多文案。 在环境卫生方面,都非常具体,如不吐痰、不便溺、不参与垃圾减量、不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等,在文明社会,如牵狗牵狗串狗链、及时清理狗屎等。
要点
建立文明行为的激励反馈制度
草案征求意见,设置了不文明行为的管理章,如公共秩序方面,要点的管理设置了从建筑物向外抛物等问题。 在交通出行方面,重点是管理汽车不让人行横道。 开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逆行。 乱穿马路。 没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秩序排列。 不占领座位。 网租自行车乱停车等问题。 在社区生活方面,要重点管理散步狗不牵引、狗不打扫等问题。
草案征求意见称,市政府将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加强文明行为新闻的记录和共享。 市政府还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反馈制度,根据文明行为记录,完善考核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惠、扶贫、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 鼓励招聘者在招聘、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方面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重要的参考条件。
市政府建立完善的不文明行为日常检查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不文明行为行政执法新闻公示,归口公共信用新闻平台。
草案征求意见后确定,本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新闻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加强非现场执法,及时发现、制止、调查相关行业的不文明行为。 对严重的不文明行为,展开联合惩戒。
不配合执法机关或者被曝光
草案征求意见定稿,违反本条例,拒绝配合行政执法工作,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用威胁、侮辱、殴打等方法制止报复行政执法人员或者不文明行为致人、投诉人、举报人。 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其他情形。 有关行政执法机构除依法解决外,还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通报和曝光。
由于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行为人自愿减轻或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自愿参加相关社会服务的,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也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处罚。 社会服务支付罚款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吐痰、高空抛物、霸座等处有惩罚
草案还在许多篇幅中规定了法律责任,增强了法规的约束性。 在环境卫生方面,在公共场所吐痰、小便、乱丢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元罚款的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建筑物不从外抛物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以千元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的,构成公安机关处罚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占领座位,不听制止,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物流配送等服务公司未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其工作人员多次违反交通秩序,造成社会影响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协商不改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标题:快讯:北京拟将文明行为记录与积分落户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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