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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处置不当,20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被污染了
在第48届世界环境日前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6月4日对外公布了多例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据了解,去年以来,新疆各级法院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处罚和教育功能,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 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救济和补救功能,加大对环境权益保护力度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的监督和预防功能,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比较有效地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废物处理不当污染土地
2017年5月10日,新疆阿克苏某化工有限企业生产厂长王某锋经董事长王某军同意,将蒸馏残渣(液)提取促进剂后产生的剩余废渣从三防池中挖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露天堆在厂界外南侧砂石地上,形成废渣(, 总经理兼安环部部长高某集没有按照职责阻止污染液体的排放和生产废弃物的堆积。
经确认,该废渣(液)山的重量为93.4吨。 与生产废水混合后,危险物质甲苯含量严重超标,20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被污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机关阿克苏某化工有限企业和三被告人王某军、高某集、王某锋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环境污染罪。
法院判决被告机关阿克苏某化工有限企业犯环境污染罪,判处罚款人民币90万元。 被告王某军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高某集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王某锋犯环境污染罪,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该案是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事发后,被告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环保设施装置,完全环保,整治土地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止污染和损害进一步扩大,并以此为契机向节能环保公司转型迅速发展,实现了一判三胜。
非法捕获稀有野生动物
2018年5月19日,被告吴某驾车载刘某等3人,到昌吉市北部沙漠灌木林区103团治理站西南侧的沙漠林开采肉苁蓉。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吴某在梭梭树上发现了白头鹞的巢,其中有两只白头鹞。 之后,取出这两只白头鹞的幼鸟,放在开车的车里,准备带回家。
被告吴某开车回去的途中,被护林员当场扣押。 据鉴定,涉案白头鹞为国家二级要点保护野生动物,两只白头鹞幼鸟价值人民币5万元。 事件发生后,这两只哈克图·哈立德的幼鸟被自然放回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吴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则,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非法捕获国家二级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非法捕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法院判决,被告吴兵犯非法捕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该事件发生在准噶尔盆地东部生物多样化保护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这里栖息的白顶鹤和其他物种维持了这里的生态系统多样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掏鸟窝后果不那么严重,或者说存在侥幸心理,可以成为法律漏网之鱼,最终触犯法律受到惩罚。
非法开垦国家级公益林
2014年初,被告人陈某锋与克拉玛依市小变乡一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达成协议,耕作该合作社养殖基地内的耕地。
2014年初至2014年8月期间,被告人陈某锋未经合作社许可,未办理任何相关批准手续,擅自在原耕地周围进行开拓,长时间耕作。 经鉴定,涉案土地为国家级公益林,被破坏公益林面积共计130.431亩,造成经济损失869583.47元。 2017年10月,被告陈某锋在被破坏的土地上补充了1万株枣树苗。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陈某锋自行修复、恢复被非法侵占、破坏的130.431亩国家级公益林,并提请国家林业部门恢复公益林防风固沙生态功能的相关标准。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开垦国家级公益林130.431亩,改变被占用土地的用途,林地被大量破坏,面积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锋犯农用地非法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陈某锋2018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非法侵占、破坏130.431亩国家级公益林地超过恢复国家林业部门公益林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基准期限未能恢复的,赔偿被告人陈某锋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869583.47元。
标题:快讯:新疆高院公布多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范例 化工公司处置不当污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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