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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制《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必须严格加强质量管理。 质量是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 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建设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采取学位授予点合格判断、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一系列措施,学位授予单位不断改进质量保证制度,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从总体上看,我国学位授予机构学位授予质量积极性不断提高,相关制度不断完善。 但是,近年来也有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研究生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负面信息。 这些案例问题暴露出来的是一些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严格、导师责任不确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薄弱、学术道德教育不到位等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 此次《意见》的印制从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加强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 《意见》是对现有质量保证制度的细化、深化和可操作化。

快讯:教育部就"让不合格学生无法毕业"答问

2、前几天,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大胆提出禁止不合格学生毕业,《意见》中对这些问题有什么看法?

答: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必须体现在各研究生的严格自律和自我提高上,必须由各学位授予机构严格管理。 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足。 因此,《意见》要求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根据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补充加强有关制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各环节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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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对推进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 并且,广大领导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的职责,管理部门要逮捕审计,执行勾结管理的全过程,把水拧到学位上,防止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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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观察到《文件》提到质量管理的关键词是全过程的,请介绍在培养研究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应该如何规范和加强管理。

答:根据教育规律,研究生的培养由许多环节联系在一起,弱点往往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痛点。 《意见》强调学位授予机构要根据现有制度,结合现实情况,拿出真正的手、实际的手。 (一)严格把招生考试放在首位,落实招生主体责任,以国家教育考试标准为标准,进一步完善命题就业规范,确保招生就业规范透明。 二是加强质量标准,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有关文件的统一要求,根据本单位学校的定位和特色,细化学位质量标准,授予学位论文的规范、考核规则和审计方法。 三是严格落实学位授予各方面的全过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考核、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细化流程,巩固责任,落实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的制度,答辩流于形式,保存重要环节的记录。 四是加强分级考核,推进质检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 五是以建立良好的领导关系为目标,以良好的教师作风为领导的主要选择条件,确保重大政策和措施及时落地领导环节见效。 六是完善的导师和研究生解决决定的申辩投诉解决机制和规则,建立正当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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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在放管服中不断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答:严格规范质量管理,责任主体在学位授予单位。 教育部门有必要进行事件后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我们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的部署和要求,在学位授权机构扩大自主权,完善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权机构三级质量监测体系和检查监督体制,将研究生考试工作、学术不端工作人员的预防和处置纳入国家教育监督范畴,谎报学位论文的行为 继续加强学位授予点的合格判断、学位论文抽检、质检抽查等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零容忍违反规定踩红线、突破底线,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问题较多,教师作风有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报、限期整改、严格管理招生计划、限制追加学位授予申报等解决办法。 对问题严重的学位授予点,坚决依法取消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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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教育部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采访了记者。”

标题:快讯:教育部就"让不合格学生无法毕业"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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