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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备受瞩目的全国首批投资者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证券代码: 600576 )、赵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次审判双方均有6名律师出席,审判从上午9点持续到11点,但赵薇、投资者均不同意调解,二审将择日宣判。 据投资者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严厉的健律师介绍。
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宣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认为,在控制权转让过程中,龙薇媒体通过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于年1月12日、年2月16日的公告中发布的新闻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严重遗漏,责令万家文化予以纠正,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龙薇媒体
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纷纷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祥源文化、龙薇媒体、赵薇等被告。
根据最新诉讼公告,截至去年5月18日,祥源文化共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544起(含撤诉案件55起),诉讼金额共计5766.22万元。 其中,506起案件开庭审理,48起已经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或判决。
据严健介绍,其代理的全国首批投资者于年1月向杭州中院起诉祥源文化、赵薇索赔案,于年9月19日一审开庭,年1月17日一审胜诉判决。
杭州中院认定,祥源文化新闻公开问题使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严重误解,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与原告损失和虚假陈述行为有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原理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精神,赵薇属于其他虚假陈述的自然人,属于适格被告。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原告可以选择要求祥源文化和赵薇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祥源文化支付原告王先生的赔偿金、利息共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祥源文化、赵薇不服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28日安排二审开庭。 祥源文化、赵薇的上诉请求均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判决驳回投资者的所有诉讼请求,双方未在二审中提出新的证据。
健介绍了二审法院总结争议焦点的五个方面,即祥源文化年1月12日、年2月16日的新闻披露违法行为是否为《证券法》、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的重大。 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股票是否存在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者是否应当承担本案虚假陈述曝光日前股价下跌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 赵薇是合格被告,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吗?
健告诉记者,在法庭争议阶段,双方围绕五大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讨论,赵薇、投资者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法庭不组织法庭调解,选择性判决。
标题:快讯: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索赔案二审开庭 双方均拒绝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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